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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刘易斯拐点是否已经到来,是当前讨论的热点话题,但不管它是否已经到来,它终究会到来,中国终究会步入劳动力短缺的第一阶段。在这一阶段里,劳动力开始出现短缺,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仍然不充分。停止劳动力转移不是解决这一阶段经济问题的办法,解决这一时期农业问题的出路在于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要提高农业的劳动生产率,就要先弄清楚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演变状况,并分析其形成的原因。 对于农业劳动生产率的研究可以分为三个方面:(1)描述中国农业劳动生产率增长的阶段和特点;(2)分析中国农业劳动生产率的地区差异;(3)讨论中国劳动生产率增长的影响因素。已有的研究多以新古典经济学为指导,注重从资本、劳动和技术进步中寻求对劳动生产率变动的解释,但对于这些因素为什么变动的分析比较缺乏,对制度与劳动生产率的互相作用更是重视不足。本文尝试在积累的社会结构理论的框架之下,分析这些因素变动的背后原因,讨论制度对劳动生产率的作用机制,以期更好地对劳动生产率的演变进行解释。 本文所用的基本理论包括积累的社会结构(SSA)理论、发展型国家理论和默会知识论。SSA理论构建了一个生产率的社会模型,用战后SSA的兴起和衰落来解释生产率的下降。本文以SSA理论为基本的分析框架,在描述我国劳动生产率演变状况的基础上,注重从制度上来寻求对劳动生产率演变的解释。发展型国家理论对于国家行为的分析,特别是发展型国家“经济目标从属于政治目标”的特征,有助于理解我国的国家行为。农业知识难以符码化,农民的知识主要是默会知识,这就造成了知识运用的主观性非常强。 建国以来我国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演变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1)1952-1977年,徘徊停滞时期;(2)1978-1991,改革开放后的快速增长时期;(3)1992至今,市场经济下的高速增长时期。 根据马克思的论述,直接拿工业劳动生产率和农业劳动生产率相比较,是不科学的。只有以某一年份的工业和农业的劳动生产率为出发点,在以后的年份中比较二者变化的相对情况,才是合理的办法。本文描述了工业和农业劳动生产率变化的相对情况,发现建国以来我国农业劳动生产率的增长一直慢于工业劳动生产率的增长,而且增长速度的差距有扩大的趋势。 从对农业劳动过程的一般分析中可以看出,除了自然条件之外,农业劳动生产率的一般影响因素包括:(1)从农业劳动本身来说,有农民的身体素质、劳动时间、劳动强度以及知识的水平和应用意愿;(2)从劳动对象上来说,主要是种子的品种类型和质量;(3)从劳动资料上来说,有农业工具的水平、可耕地的数量、农业肥料的发展以及农田水利等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 在重工业优先的赶超战略之下,农业被放在了次要的位置。反映农业定位的财政和税收政策,不仅会把农业积累的成果转移到工业之中,而且会影响农业积累本身。在这段时期内发挥作用的是计划定价的价格机制,农产品和农村工业品的价格全部由国家来制定,其实质是工农产品的价格剪刀差机制。国家通过价格剪刀差的方式,从农业中转移出了大量的资金,以支持工业的发展。在生产队责任制下,作为国家代表的监督者,由于监督成本过高,因而往往选择较弱的监督程度,同时,劳动者由于激励不足,往往会选择偷懒。 七十年代后期,我国开始提升对于农业的重视程度,并反映在财政和税务制度上。从1978年开始,我国逐渐对计划定价的价格机制进行改革。价格改革采取利用双轨制、走出双轨制的方式。虽然大多数农产品都由市场来定价,但由于国家保持着对粮食的计划定价,我国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的现象仍然可能存在。1978年以后,生产队责任制迅速被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取代。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国家作为劳动资料所有者与劳动的关系,由在生产队体制下的对抗型关系,变成了互利共赢的合作型关系。改革开放以来,政府摈弃了农民不能擅自从事非农生产活动的管制,将对农民的户籍和职业双重管制改为了单项的户籍管制。农民逐渐分化为三种类型:离土不离乡的农民、离土又离乡的农民和传统农民。 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使农民获得了强有力的激励,积极性被很大程度地调动了起来。农民的积极性表现在有效劳动时间的延长、劳动强度的增加以及农民应用知识的意愿增强。从1978年开始的价格改革,无论是比价调整方法还是双轨制,都提升了农产品的价格。对农产品价格的提升,会从多方面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我国的农业经济变迁属于内卷化的变迁,农业家庭为了增加收入,宁愿选择投入更多的劳动,而不愿意用资本替代劳动。农民的分化解决了内卷化的问题,在农业生产中用资本替代劳动,释放的劳动力出外打工,可以给农业家庭带来更多的总收入。农业SSA中主要关系的变化对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起到了促进作用,所以,农业SSA的变迁推动了劳动生产率的上升。 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可以用工农产品的相对价格比率来衡量,在实证检验上,可以定义为农产品的购买价格指数与工业产品在农村的零售价格指数之比。建国以来我国的工农业剪刀差一直是存在的,直到上世纪八十年代后期才逐渐有所缓解。价格剪刀差对农业劳动生产率的影响体现在多个方面,因而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是农业劳动生产率增速小于工业的重要原因。 本文得出的主要结论是:(1)从20世纪七十年代后期开始,我国农业劳动生产率呈上升趋势,农业SSA的变迁是这一上升趋势的推动因素;(2)建国以来,农业劳动生产率的增速一直小于工业劳动生产率的增速,工农业剪刀差是促成这一现象的重要原因。 基于对于农业劳动生产率的研究以及得出的结论,本文提出下列促进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政策建议:首先,规范和促进农民工在城市的就业,在农业生产中引导农民用资本替代劳动,以提高劳动生产率;其次,在农村推广农业科技时,要注重技术人员的作用,积极推动技术人员进村指导,以更有效地促使农民默会知识水平的提高;最后,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要建立在粮食供给充足的基础之上,在粮食主产区要通过补贴等形式鼓励农民种粮,以保证粮食供应的充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