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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反贫困的要义在于通过金融资本力量,增强贫困者积累财富和创造财富的能力,使贫困者不断改善自身的境遇,进而达到脱贫致富的目的。土地是农民最重要的生产资料,也是金融资本赖以附着的载体,不同的土地制度安排决定着土地对金融资本的吸引能力的高低,决定着农民的投资能力和投资意愿,也决定着贫困农民积累财富和创造财富能力的提升与否。本文并没有陷于"土地私有"还是"公有"的园囿之争,而是将土地产权制度安排和金融反贫困结合起来,深入探讨我国农村的贫困状况、金融发展和土地制度安排之间的关系,试图寻找到金融反贫困的一条新途径,将金融资本和适当的土地制度联系起来,增强贫困农户积累财富和创造财富的能力,进而达到金融反贫困的目的。本文第二章是对金融反贫困的现有理论及模式的综述和回顾。首先,界定了贫困的含义及人们对贫困成因认识的演变。其次是对贫困的成因及马克思主义制度致贫的相关理论进行了梳理。第三是对金融反贫困的相关理论及模式进行了总结。第四对美国、日本土地金融反贫困实践进行了比较研究。已有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说明,农村金融反贫困问题和特定的农村土地制度结合起来进行研究具有重要意义。本文第三章首先对我国农地制度变迁和农村贫困关系进行了经验研究,对我国解放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土地制度安排及我国农村的贫困状况进行了描述和比较,利用制度的兼容性、激励机制和交易成本理论对制度致贫和制度脱贫进行了理论分析,得出的结论是土地制度对我国农村贫困问题至关重要,兼容性好,激励机制健全和交易成本较小的土地制度安排有利于促进农民脱贫致富,有利于改善贫困状况,反之亦然。然而,什么样的土地制度安排才能兼顾各方利益,对农民具有良好激励,具有较小的交易成本,并有利于消除贫困呢?本文的以下各部分从金融反贫困的视角对此进行探索。本文第四章对土地制度安排和农村金融深化以及农村金融反贫困绩效进行了经验研究和实证分析,全面考察了解放后我国不同的土地制度安排下农村地区金融深化程度的变化情况,并以此为基础,构建计量模型,对不同土地制度安排下金融深化和金融反贫困进行了实证分析,得出的结论是农民拥有的土地产权越完整,则农村地区金融深化的速度越快,金融反贫困的效果越好,农民创造财富和积累财富的能力越强。本文第五章对我国当前二元经济条件下农村反贫困策略进行了研究,依据二元经济两部门理论,分析了资本、劳动和土地在同一部门内使用的规律和在两部门间配置、流动的规律。本文发现:与在传统单一部门下,农民失地会成为"流民",造成劳动力浪费并影响社会稳定不同,在两部门经济社会条件下,农民如果拥有土地产权,会有利于土地转化为金融资本并增强金融资本的附着能力,进而有利于各生产要素在两部门间的流动,优化资源配置,从而有利于推动农村金融反贫困。本文第六章进一步将土地产权的稳定性纳入到农村金融反贫困的分析框架中,采用CD(柯布-道格拉斯)产出模型,分析了影响农民投入产出和金融机构投入产出的各要素。研究发现,地权稳定性是影响农民投入产出的重要变量,同时也是影响农业贷款风险和农民信用的重要变量,进而是影响农村金融机构投入产出的重要变量。计量结果显示,地权稳定性越好,农民越愿意加大资本投入,土地产出越高;地权越稳定,金融机构对农民的授信越高,信贷资金潜在风险越小。综合分析表明,地权稳定性是影响金融反贫困的重要因素,地权越稳定,越有利于金融反贫困。本文第七章实际上是一个反例,即在既定的土地制度下,对现有的几种主要金融反贫困模式效率进行了列举式研究。尽管当前农民不具有土地所有权,农民的抵押授信受到这样那样的影响,但这并不妨碍在既有的框架下,政府、金融机构、其他机构及个人对金融反贫困的具体模式进行探索。但研究发现,在农民不拥有土地所有权的情况下,各类金融反贫困模式效率有限,现有的农村金融反贫困要么难以推广,要么可持续性较差,要么是"救急不救贫",金融难以起到提升贫困农民积累财富和创造财富能力的作用。本文第八章是本文的结论和政策启示。研究发现,土地制度安排和农村的贫困状况息息相关,和农村金融反贫困的绩效息息相关。农民拥有的土地产权越完整,金融反贫困的效果越明显,农民积累、创造财富的能力越强。因此,得出的政策启示是在下一步的土地制度改革中要注意赋予农民更多的土地权利,保障农民的土地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