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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社会治理,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以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目的,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力量参与治理的活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正式以“社会治理”取代“社会管理”;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这一过程,不仅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治理理念的认识在不断深化、与时俱进,也为包括共青团在内的人民团体积极发挥自身优势,作为治理主体共同参与社会治理提供了发展空间。共青团参与社会治理,既是对青年群体的服务和治理,如通过青年就业创业、交友联谊、维护合法权益等多样化的服务手段来满足青年群体的不同需求,也是引导青年共同参与的治理,如通过引领青年参与社区共建、志愿服务等活动,满足青年群体的自我需求,实现共治共享。共青团作为主体参与社会治理,不仅能够始终坚持党在社会治理体系中的领导核心地位,而且能够在社会治理格局中充分发挥自身的政治、组织和动员等优势,成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力量。近年来,普兰店区共青团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在服务青年就业、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引领青年参与社区共建、志愿服务等领域不断发挥自身优势。然而,受传统管理体制和社会化工作机制不健全等影响,普兰店区共青团参与社会治理的效果不尽如人意,共青团的影响力以及对青年的吸引力也在不断下降。普兰店区共青团作为基层团组织,是直接联系青年和服务青年的窗口,只有把握自身职能定位,提高自身的参与能力和为青年服务的水平,才能真正发挥在社会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本文以普兰店区共青团参与社会治理为例,采用问卷调查、访谈的研究方法,分析研究当前普兰店区共青团参与社会治理的现状,针对调查研究中普兰店区共青团参与社会治理的服务水平有待提高、工作方式与当前治理需求不相适应以及对青年参与社会治理的引领不够问题进行深入的原因分析,并从管理体制、工作机制、自身建设方面对普兰店区共青团参与社会治理提出改进建议,也为县区级基层共青团参与社会治理提供经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