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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环境保护的形势十分严峻,有限的环境承载力下各类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层出不穷。部分地区的环境污染日趋严重,威胁了居民的生存权。因此在一些地方由环境污染导致的群体性事件逐渐升级,不论是数量还是规模都呈现出增长的势头,公民参与活动亦展现出规模化、组织化的特点。一方面怒江争坝、厦门PX落户争议等公民参与环境保护的行动展示了公众在保护环境方面的巨大力量。另一方面这些民间参与行动也展示了参与者为了提升行动效果,获得双赢目的而在公民参与活动实践中追求有序参与的自觉。研究环保领域的公民参与问题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它是对环境保护与经济协调发展难题的有效破解,是对当前环境保护领域日益增加的群体性事件解决之道的有益探索,有助于保护环境,拓展“参与式民主”的空间。它对激活公民维护自身权利的权利意识,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壮大公民社会、促进社会治理有着积极的意义。本文运用公民参与理论、生态理论、治理理论等,对我国现阶段环保领域的公民参与进行了系统的归纳分类和较为深入的分析讨论,认为目前我国存在主体多元,形式多样的公民参与,而参与主体的组织化程度和参与方式的制度化程度是影响参与效果的两个根本因素。根据重庆地区的公民参与实践,总结出推进公民参与的路径,即在宏观层面,由政府推进环保参与的制度安排,在微观层面,由环保NGO整合公众利益,突破环保难题。笔者认为本文的创新主要表现为:第一,研究视角的独特性。即以组织化程度和制度化程度双重维度出发,研究环保领域的公民参与行为;第二,研究方法的创新。通过系统的理论研究、规范研究,以丰富的案例为基础、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深入分析环保领域公民参与的诸多现实问题,阐释解决问题的创新途径和对策思路。第三,研究视角的多元化。从多视角考察公民参与对环保事务管理的行为以何种方式何种机理,在深层次产生了哪些影响。本文研究立足于现实,着眼于未来,从个案着手分析研究我国环保领域公民参与的新特点、新问题,从而揭示规律,寻求对我国公民参与环境保护的革新,有助于拓展未来公民参与公共事务治理的制度空间,具有一定的创新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