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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刑事执行法律制度体系中,刑罚变更执行检察监督占有重要地位,它是正确执行刑罚、维护人权和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制度保障。刑罚变更执行主要包括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三种方式,是极易滋生司法腐败的一个重要环节,尤其是一些特殊和重点人员,如职务罪犯,在犯罪获刑之后,仍试图逃避或减轻刑罚处罚,难免会在刑罚执行上做文章。由于其身份的特殊性,加之长期以来利用其岗位和职权积累了一定的人脉资源并形成了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因而,极易利用这些便利条件人为操作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企图在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上寻得“特殊照顾”,肆意践踏法律尊严,破坏刑罚的公正性。为强化对职务罪犯刑罚变更执行的检察监督,本文试图结合自身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实际,在认真分析当前我国刑罚变更执行检察监督工作现状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和法治建设的实际状况,提出完善职务罪犯刑罚变更执行检察监督的对策和建议。本文正文共分为五章。第一章,对我国职务犯罪刑罚变更执行检察监督及相关概念进行了介绍,且从广义和狭义上进行了细化。指出了职务犯罪刑罚变更执行检察监督具有的法定性等三大特征,并进一步分析了其存在的理论基础和具有的价值意义。第二章概括了我国职务犯罪刑罚变更执行检察监督的现状,具体从三个方面分析了违法违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现状,指出既有立法方面的因素,又对司法因素进行了研究。第三章对我国职务犯罪刑罚变更执行检察监督存在的问题和原因进行了分析,指出其存在立法不完善、相关制度不健全等问题,这既有立法方面的原因,也有刑罚执行机关自身存在的自由裁量权过大、唯分是举的单一考核体制、岗位管理粗放的原因,另外还有检察机关监督乏力如保障意识欠缺、机构设置和人员不足、办案力度不强等因素。第四章对国外相关制度进行了研究,详细介绍了大陆法系代表的法国、英美法系代表的美国以及俄罗斯等国家的相关制度,并指出了国外相关制度对我国的启示和借鉴之处。第五章是本文的关键也是本文的创新之处,在前面相关研究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从规范立法,加大刑罚执行机关自身建设、健全完善检察机关的检察监督机制以及其他需要加强和完善的制度等四个方面对我国职务犯罪刑罚变更执行检察监督制度进行了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