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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制度是有限责任公司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现实生活中,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面临着一系列难题。第一,股权转让时以出资额大小对股权实行优先购买的合理性问题。股东优先购买权是以公司的约定章程、私法公法化、诚实信用原则等制度和理念为基础而产生的。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第二,股权转让时以净资产额为基准作价的合理性问题。实践中对股权进行估价时,应由公司协助评估机构对公司的实际财产、债权债务、经营前景以及预期收益进行全面调查与分析,编制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反映公司盈亏的图表,以此得出股权的市值价值,充当股权转让的标准。第三,股权转让危害其他股东权益时,其他股东的救济方式问题。如果股东在股权转让中有违规行为,其他股东可以追究滥用权利股东的赔偿责任,严重时可以提起间接或直接诉讼,情节特别严重的其他股东有权请求法院解散公司。结合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过程中的实际情形,笔者认为,解决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面临一系列难题的法律对策主要有:1、深化公司章程的补充与制约作用,增强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的指导。公司章程是公司的指导性规范文件,公司的大大小小的事务,都可以通过公司章程的事先规定来加以处理,借助公司章程的预防机能来解决股权转让过程当中所面临的一系列难题。2、加强司法救济的力度,坚守股权转让救济的最后一道防线。鉴于此应该加强股权转让过程中受损害股东提起间接诉讼和直接诉讼的指导,提高受损害股东运用法律的实际能力,同时降低浪费司法资源的频度,从而最终实现效率与公平。3、开放股权转让救济的新视野,开辟股权转让救济的新途径。在我国现存的民商事法律关系当中,纠纷的解决方式多种多样,而在股权转让当中所面临的救济方式也是为数甚多的,在提起诉讼和自力救济方式以外,我们还可以尝试建立股东派生诉讼保险制度和运用仲裁及调解的方式来解决股权转让当中所遇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