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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社会结构都具有基本的社会制度,以便满足生活于其中的社会成员的需要。社会学家帕森斯指出一个社会最基本、最必须的制度是家庭、经济制度、政治制度和宗教。它们各司其职——家庭履行规约两性关系、教养子女;经济制度组织和生产并提供与人们贡献成比例的报酬;政治制度整合地域、力量和权力系统并与其他社会进行联系;宗教提供基本意义和认知的一般框架。1迪尔凯姆讲:“所知的社会都是宗教的,不存在没有宗教的社会”。宗教生成于社会中,而不同的社会结构生成的宗教是不同的,美籍华裔社会学家杨庆堃先生就曾定义在中国除了五大制度性宗教——拥有健全的组织和教义教规系统——外,还拥有着众多扩散性宗教——缺乏独立的组织架构和教义体系,而扩散到世俗生活中并与之结合——以儒教为基础。伊斯兰教作为世界三大宗教之一,现今其信众的增长比例很快,其分布的范围也很广。伊斯兰教包容的范围很广,渗透在穆斯林生活的点滴中。正如英国人詹森说:“伊斯兰是一个包括僧俗的、总体的、一元化的生活方式;是一整套信念和崇拜方式;是一个广泛而又相互联系的法律体系,是一种文化和一种文明;是一种经济制度和一种经营方法;是一种政体和一种统治手段;是一种特殊社会和治家方式,对继承和离婚、服装和礼仪;饮食和个人卫生,都作出规定;是一种神灵和人类的总体,适于今生,也适于来世”。按照杨庆堃先生的定义,伊斯兰教是制度性宗教。自伊斯兰教传入中国以来,它就与其他的制度性和扩散性宗教信仰共融共生,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中国伊斯兰教文化。伊斯兰生活方式造就了穆斯林特有的思维模式、行为模式。唐以来,穆斯林置身于中国社会,并且逐渐发展成为中国社会显见的社会群体,且与其他社会群体也有着源远流长的接触。今日随着中国社会的发展,社会各个阶层呈现了规模巨大的社会流动。在此社会流动中,各个社会群体彼此也发生了显见的文化接触、变迁、甚至涵化2。汉族皈依3穆斯林是中国社会中的边际群体,近几年其数量呈现上升趋势。汉族皈依穆斯林跨越了原有的汉文化与伊斯兰文化边界,从扩散性信仰的藩篱跳跃到制度性信仰中。对于信仰的选择,不同的个体有着不同的选择因素,而选择后其心理和生活各方面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本文以汉族皈依穆斯林为个案,对中国汉族扩散性信仰以及伊斯兰教制度性信仰进行比较,阐释汉族皈依穆斯林跨越边界的信仰选择、文化涵化、以及由此所造成的心理和生活各方面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