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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绅与地方社会之间的关系一直是社会史、政治史研究的重点问题之一。明清时期,由于人口迁移、少数民族和农民起义频繁,桂东北地区的社会结构与社会运行发生了重大变化。乡绅利用其在乡村得天独厚的政治、经济、文化资源优势和较为尊崇的社会地位,通过控制宗法组织、神庙、教育、垄断文化资源以及与国家(地方官府)之间保持的特殊联系对乡村社会进行控制。本文通过对明清时期桂东北地区的乡绅社会控制问题进行研究,突出明清时期桂东北地区的地域特色,并通过对这一问题的关注来展现当代乡村基层社会的运作状况,不仅具有一定的学术创新空间,而且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本文共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明清时期桂东北地区的自然和人文环境。简要概述明清时期桂东北的自然地理和人文地理状况,包括地形地貌、气候、交通条件、区位优势、政区地理及沿革、人口和民族、文化发展水平与民风民俗等因素,从总体上勾勒出明清时期桂东北地区的历史特点。第二部分,明清时期桂东北地区乡村社会结构与权力。首先,为了镇压和应对各民族的频繁反抗,明清政府通过一系列手段强化了国家权力在地方基层社会的存在;其次,由于人口迁移的频繁,桂东北地区乡村社会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各种社会矛盾突出;主要由科举功名和仕宦造成的乡绅力量不断成长壮大,成为桂东北地区乡村社会中的重要支配力量。第三部分,乡绅与乡村:帮扶与操控。此部分为文章重点所在,重点探讨乡绅与乡村社会之间的关系。乡绅既可以通过自己与官府之间的联系渠道或文字反映民生疾苦,为乡民代言,又是乡村社会中赈济、修路、兴学等公益事业的中坚力量。他们还通过直接干预民间信仰和神灵崇拜,树立自身乡村社会“精神领袖”的地位。第四部分,官绅博弈:共谋与争夺。本部分重点探讨乡绅与官府之间围绕乡村社会展开的博弈与争夺。一方面,由于政治上的一致、经济上的互利、文化上的相互影响等,官、绅在诸多问题上有着共识与合作。但另一方面,当乡绅所在地方的整体利益受到官府损害时,一些乡绅甚至不惜弹劾同属仕宦阵营的地方长官,从而体现出乡绅与官府之间的冲突与博弈。总之,作为乡村社会结构中的重要一环,桂东北地区的乡绅由于其身份介于官、民之间的双重特性,往往会采取各种手段,干预、影响乡村社会的运行进程,凸显了乡绅在乡村的重要地位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