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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经济深入发展,电子商务行业呈现繁荣之势,但是各种违规现象也在不断发生,各交易主体都承担着巨大的法律风险。现阶段,我国电子商务活动中的知识产权侵权现象比较严重,专利侵权更是频发。而作为电子商务平台的提供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在专利侵权案件扮演何种角色以及承担何种责任成了近年来专利侵权领域研究的一个热点问题。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虽然不直接参与到买卖双方的交易之中,但是其作为网络服务的承载方,在一定程度上有可能对专利侵权行为提供了帮助,因此如何认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的责任,如何避免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出现专利侵权,关系到了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和电子商务经济的健康发展,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有必要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专利侵权责任进行研究。本文分四个部分对我国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专利侵权责任进行分析:第一部分,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专利侵权概述。界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的概念和特征,将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的业务进行分类,论述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开展非自营业务时的责任。分析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的法律地位,认定其属于新型的交易中介服务方。论述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专利侵权呈现专利侵权判定困难、侵权主体难以确定、侵权责任不够明确的现状。第二部分,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专利侵权责任的认定及责任承担。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专利侵权的归则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其构成专利间接侵权要有侵权行为、主观过错、损害后果和因果关系。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在具备一般免责事由和特殊免责事由时可以不用承担侵权责任。除此之外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要因侵权而承担停止侵害和赔偿损失的责任。第三部分,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专利侵权规制现状。首先对《侵权责任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子商务法》、《专利法修订草案(送审稿)》以及《中美经济贸易协议》中关于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专利侵权的内容逐一分析,指出不足之处并为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提出了最新的要求;其次分析欧盟和韩国对于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专利侵权相关立法;最后考察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专利侵权的具体案例,研究裁判思路。第四部分,完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专利侵权责任制度的建议。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作为新型的交易中介服务方,要明确其法律地位,设置与其地位相一致的权利义务,在明确其具有的管理权的同时,适当降低合理注意义务的程度。另外完善“通知与删除”规则,明确“通知”的构成要件,在专利领域引入“反通知与恢复”规则。除了明确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的责任,还可以通过建立投诉人保证金机制,明确权利人对错误的投诉承担的责任等措施防止专利权人滥用其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