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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了重要部署。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聚焦“依法治国”主题,贯穿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无论是改革还是反腐,都要在法治的框架下进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是使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依法治国就是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法治政府是有限且有为的政府,行政机关必须要在法律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权力,按照“职权法定”原则行使权力,不能超过这个授权范围,还要通过积极作为努力依法行政,避免不作为或消极作为。国税部门作为重要的执法部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强化内控机制建设,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促进干部廉洁,防控廉政风险尤为重要。全文共分为五个部分:具体来说,本文第一部分为绪论,介绍研究背景和意义,分析和梳理学术界关于该课题的研究现状,介绍论文的研究方法和创新点。第二部分以对风险概述为分析切入点,分析风险要素和特征,论述廉政风险及其表现形式,阐释廉政风险管理,阐述风险管理理论、内部控制理论等理论基础,为进行基层国税系统廉政风险防控研究奠定理论基础。第三部分通过对当前国税系统在税收征管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纪案件及其特点进行深刻剖析,分析探讨税务人员在行使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过程中存在的廉政风险,并深入剖析当前廉政风险的原因。第四部分以滨州市国税局廉政风险防控为实例,着重从思想道德、制度建设、岗位职责、阳光公开四个方面分析防控措施,深入挖掘基层国税系统在廉政风险防控中存在的不足,为改进和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指明方向。第五部分明确廉政风险防控应遵循的预防性、系统性、客观性、可操作性、导向性原则,从重点岗位环节监督、灵活教育激励机制、制度科学性保障、大监督格局、构建科学长效机制等五个方面,积极探讨基层国税系统廉政风险防控的新路径。通过全文五部分的分析与论述,以期达到充分认识当前国税系统基层单位面临的廉政风险,通过运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等相关理论,结合滨州市国税局实践情况,剖析挖掘可能出现廉政风险的问题根源,研究完善贴合实际的防控措施,逐步建立事前、事中、事后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来解决基层税源管理单位廉政建设中所面临的困境,更好的推进社会主义税收现代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