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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中国与东盟达成协议的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CAFTA)是我国参加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重要标志,也是我国目前参加一体化程度最深的组织,签定并实行了多项一体化协定。但从历史上看,很多南南型一体化组织并不成功,其产生的贸易创造和直接投资创造效应并不理想。因此分析CAFTA的经济效应,总结目前取得的一体化成果及存在问题,提出如何进一步发展中国与东盟的贸易与投资的政策建议,对于继续建设CAFTA具有迫切及现实的意义。首先通过对建立CAFTA的背景及进程的分析,以及对目前一体化经济效应的研究的总结,本文确立了研究CAFTA经济效应的理论基础、研究框架和研究方向。对CAFTA贸易效应和直接投资效应的理论与实证分析构成了本文的主体。通过运用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RCA)、贸易互补性指数等方法分析,本文得出中国和东盟有一半左右的贸易商品具有明显的互补性,从理论上证明CAFTA的一体化建设能产生明显的贸易创造效应。接着本文通过巴拉萨模型对CAFTA的贸易效应进行实证的验证,结果表明CAFTA的贸易创造效应是明显的,同时并没有产生明显的贸易转移效应。本章最后对贸易自由化以来中国和东盟贸易的发展进行具体的考察,并总结其成果和特点。根据一体化直接投资效应理论,CAFTA的建立应该会对中国和东盟各国的FDI流入产生影响。但本文通过实证考察发现,目前的一体化无论对区外FDI还是区内FDI在区内的流动都没有产生明显的影响。投资创造效应和投资转移效应皆不显著,尤其是中国和东盟之间的相互投资呈现一种低比重,低增长率的状态。本章的最后本文探讨了目前CAFTA直接投资效应不明显的原因。最后,在总结目前阶段CAFTA的经济效应及一体化建设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本文有针对性地提出提出了我国应如何进一步进行自由贸易区建设,促进中国和东盟贸易与投资的发展的政策建议。我国政府应积极调整我国的产业结构;与东盟就构建中国-东盟投资合作规则尽快达成协议;改善区内投资环境,为投资东盟的企业提供便利;同时帮助我国企业建立正确的投资东盟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