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教育会诊制是在借鉴医院会诊制度与国外学校会商模式的基础上,以复杂性理论为基础,针对问题学生教育中出现的“离散”困境而构建的新制度。这种“离散”的困境主要表现为问题学生转化过程离散、成因分析离散、执行主体离散、方式方法离散四个方面。教育会诊制是关于问题学生教育的一套规则和行为准则,它对个人力量不能转化或反复性出现问题的学生,以教师、家长、专家、社会人员等多元主体的合作关系为基础,通过研究诊断,形成并实施适合问题学生转化的方案。教育会诊制的本质是合力诊断。教育会诊制的构建有其必然性,它是基于现实中存在的问题而构建出的解决方式。它能够改进问题学生教育,解决问题学生教育中的“离散”困境,促进问题学生朝着有利于自身的方向发展。它能够健全学生管理制度,为学校管理者提供完整的问题学生教育的方式。它能够支持班主任工作,不仅提高班主任的教育智慧,而且提高班级管理的有效性。最后,它的建立是对探索合作学校的建立有着积极的作用。教育会诊制的构建也有其可行性。首先,它具有合理性,能够有效运行,不仅遵守特定的、可操作、可检验的程序,而且所选择的价值标准合乎正义、公正的原则。其次,它具有合法性,具备存在的基础,这种基础表现在教育会诊制是基于一定规则、基于现有问题学生教育方式、基于现有章程、基于学校组织机构的制度。第三,它具有现实性,表现在技术可操作性、人员可操作性、经济可操作性三个方面。教育会诊制不仅仅是静态的理念,也是一种动态的运行机制。这主要由三个要素构成:会诊主体,主要涉及谁来会诊的问题,指教育会诊活动的出发者、执行者;会诊对象,主要涉及会诊谁的问题,指教育会诊活动作用的对象,反映出教育会诊制的目的和需要解决的问题;会诊过程,主要解决会诊主体如何作用于会诊对象的问题。为了使教育会诊制运行得更有效,必须有自己的组织机构;必须使会诊建立在合作的基础上;必须为完成任务去分配充分的信息资源;必须建立相应的辅助措施。这些方面构成了教育会诊制的保障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