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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网络的出现及其发展对当今社会进程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对于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冲击更是前所未有。在法律全球化的进程中,各国的协调立法已成为趋势,所以在知识产权发展历史中所形成的由发达国家占主导地位的国际保护制度的传统亟待改变。有鉴于国内相关的研究多集中于一些热点问题,且主要是具体问题的研究,总论性的研究相对缺位。笔者不揣浅陋,尝试弥补这一不足。 在计算机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的价值观念已经发生革命性变动,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倍受冲击和挑战。因此,本文着重从观念和制度两个方面探讨计算机网络技术对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冲击与推动。 在具体论述中,文章主要包括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大势所趋——社会网络化与知识产权国际化。计算机网络的进一步发展使得整个社会成为一个网络化的社会;而知识产权的发展正朝着国际化的方向发展,国际保护制度在知识产权制度中举足轻重;社会网络化在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化方面起着重要的促进作用,两者相辅相成,共同成为大势所趋。 第二部分,在网络环境下重估知识产权价值。传统知识产权本质上是一种私权利,它是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的平衡,但更侧重于私人利益的保护,是一种激励制度,正是这种保护和激励使科学技术研究活动呈良性循环与快速发展。但在网络环境下,由于人们的价值观念发生前所未有的巨大变化,自由和共享等价值观正深入人心成为主流,过分倾向于个人权利保护的传统知识产权有些不合时宜,而在发达国家主导下的极端问题也受到各种近乎极端的攻击。重估知识产权的价值成为必要。处在计算机网络所形成的网络环境下,站在面向全球和未来的角度,知识产权在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间需要找到新的平衡点。 第三部分,计算机网络对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的挑战及应对。由于网络技术的发展和上述价值观念的变革,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在制度上受到冲击也是不可避免。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发展必然带来网络相关的知识产权客体增加,在立法对这些新增客体确认的同时,也要考虑新增客体的特点,以使相应法律具有适当性和可行性。网络技术的发展也使知识产权的增加了新内容和新形式,网络环境下特有的“网络传播权”虽自传统的复制权、传播杠多示生出来,但具有自己崭新的特点。其他如‘‘技术保护权”在网络下也具有了全新的意义,因而不容忽视。成几何数增长方式发展的网结湘关技术与过长期限保护的知识产权保护期势成水火,利用独立保护和保护公共利益的原则,可以修正知识产权制度在保护力度上的不合时宜之处。 随着计算机网络的发展,全球化、经济一体化的进程已经加快,法律全球化也进入日程,在网络的飞速发展所带来的对知识产权的挑战下,各国实际站在同一起跑线上。把握这一难得的机遇,我们正可以为网络环境下的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之建设发出自己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