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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问题的核心问题是农民问题,而解决农民问题的关键是增加农民收入。增加农民收入是缩小城乡收入差距、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重要途径,也是当前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点。当前,农民人均纯收入按照收入来源的性质分,可分为家庭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本文以“十五”期间、“十一五”以来陕西省的农民人均纯收入为基础数据,以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构成分析为研究主线,研究了“十一五”以来陕西省农民收入的构成现状和构成变化,深入分析了“十一五”以来农民收入较快增长的原因。总体看来,“十一五”以来,陕西省的农民人均纯收入实现快速增长,有些年份的增长速度超过了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长速度,城乡收入比也有所缩小,这与整个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分不开,而中央和省级出台的一系列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对增加农民收入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分析“十一五”以来农民收入快速增长的原因时,本文还实证研究了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在增加农民收入方面的有效做法,同时,分别从农业内部发展、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城镇化发展滞后以及公共财政投入等四个方面对制约和影响陕西省农民收入增长的因素进行了分析。针对这些影响因素,结合农民收入构成的四个方面,从完善农业生产经营体系、增加对农业农村的公共财政投入、深化农村改革和发展县域经济等四个方面详细分析增加农民收入的路径。增加农民收入,首先要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完善农业生产经营体系,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提升农业效益和增加农业产值,增加农民收入;其次政府还要继续增加对农业的公共财政的投入,为农业农村发展提供财力支撑;第三,要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打破城乡二元体制的束缚,释放农村发展的活力,为农民增收提供新的动力支持;最后,要加快城镇化发展进程,促进农村劳动力外出或就近转移就业,通过减少农民实现富裕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