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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行政争议研究事关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事关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立。在国外,工伤保险行政争议处理制度始终是法律理论和实践部门研究的重点课题。而我国对工伤保险行政争议研究未给予足够重视,对该领域的研究还处在起步阶段。大多数论文和研究成果是针对《工伤保险条例》来分析的,而我国各个省工伤保险行政争议发展不尽相同,现实生活中不断涌现出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需要调整,有必要对工伤保险行政争议制度作深入细致研究。本文根据山东省工伤保险行政争议发展状况,以《工伤保险条例》在山东省的执行落实情况为研究对象,在论证过程中,注重国外先进理论和经验的借鉴,并联系山东实际,突出运用比较分析和案例分析的方法进行研究,在此基础上对山东省工伤保险行政争议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了分析,并对如何完善山东省工伤保险行政争议制度提出了对策。全文三万五千余字,共分四部分:第一部分,工伤保险行政争议处理制度。介绍了工伤、工伤保险、行政争议、工伤保险行政争议的含义,论述了处理工伤保险行政争议的主要原则和工伤保险行政争议的主要内容和处理程序。第二部分,西方发达国家的工伤保险行政争议制度。本部分意在通过介绍德国和美国的工伤保险行政争议司法救济机制,以资我国的工伤保险行政争议制度有所借鉴。第三部分,山东省工伤保险行政争议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本部分首先介绍了山东省工伤保险行政争议的基本现状,以数字形式对比了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前后的状况。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山东省工伤保险行政争议的内容和存在的问题,分别介绍了山东省在工伤认定、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费率确认、劳动能力鉴定方面的行政争议,并一一阐述了行政争议产生的原因。第四部分,完善山东省工伤保险行政争议制度的对策。如何立足山东工伤保险行政争议现状,建立起科学合理并符合山东省情的工伤保险行政争议制度,仍然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本部分围绕第三部分所提出的问题,分别在加快法制建设、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严格遵循工伤认定程序,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社保经办机构依法拨付工伤保险待遇、依法确定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费率、加大劳动能力鉴定的监督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