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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文官甄别与登记制度即整个民国时期文官制度大系统的一个部分,是文官制度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对文官的甄别、登记审查工作是北京政府和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初期在文官建设方面重要的一步,是文官铨叙工作的先导,通过甄别审查了解文官队伍的整体素质,淘汰庸劣不合格的官吏,提高政府的行政效率,树立政府的良好形象。本文主要从法令与事实、制度与运作两个角度来阐述北洋时期文官甄别、甄用制度和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甄别、登记制度。从法令入手,详细叙述文本层面的文官甄别、登记制度的设计与规划;再从实际操作的层面论述制度实施的具体情况以及所产生效果;最后从制度设计的合理性和积极意义以及制度设计的缺陷和消极影响两个方面对各个时期的甄别、登记制度进行客观的评价。从民国时期北京政府和南京国民政府的文官制度建设看,都是比较重视法规建设的,在文官的甄别、登记方面,北京政府以及南京国民政府都颁布了一系列文官的法规、章程。通过这些法律、法规的公布实施,初步建立起了中国近代文官法律制度的雏形,使得文官管理向制度化、法制化方向迈进了一大步。人类历史上任何一个时期的人事制度,都是与当时的历史条件相适应的,既是当时历史现实的反映,又是当时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的要求。纵观民国时期的文官制度,从纸面上的法规来看,是逐渐向西方公务员制度靠拢,其精神上和内容上都是标榜重法制,杜侥进,禁贿赂,惩贪污,天下为公,用人唯贤的,处处流露出公正合理、民主平等、效率等原则。但是从实际执行情况看,其效果并不理想,甚至与制度本身所应有的精神相背离。制度本身有一定的合理成分,但在封建土壤未彻底铲除,民主环境未完全建立的情况下,这一制度就没有其赖以推行的基础。加之民国时期战乱不断,客观环境对制度顺利推行也产生了一定的破坏,因而法令与事实的脱节,制度与运作的分途也就不可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