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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球化深入发展过程中,区域经济一体化模式逐渐成为国家之间合作的新形式。“一带一路”是中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新常态下探索农业发展新形势的有力举措。中国和印度同为农业大国,又都是金砖国家的成员。截止到2016年,中国是印度的第二大出口国家,印度是中国的第九大贸易伙伴国。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继续推进,两国经贸、政治关系得到持续好转,双方的农产品贸易发展也获得了难得的发展机遇,双边农产品数额不断增长,农产品贸易结构也持续得到优化。但是中印两国的农业发展水平存在一定差异,其中中国的农业机械化水平相对较高,印度农业发展水平比较落后。笔者经研究发现,双边的贸易发展不稳定与不平衡共存,中国的农产品贸易始终处于逆差的状态,并且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由于中国是个劳动力相对充裕的国家,可耕地面积较少,因此中国对印度主要集中出口具有劳动力比较优势的农产品。印度作为土地资源丰富的国家,可耕地面积占据国土面积的600%以上,土地资源型的农产品占有比较优势,印度对中国主要出口土地密集型农产品,鉴于资源禀赋间的差异,大力发展两国农产品贸易,值得大力研究。即在“一带一路”战略不断推进过程中,探索如何进一步扩大中印农产品贸易发展规模,如何有效的规避关税和非关税壁垒,提高两国农业发展水平,实现中印农产品贸易平衡等问题。笔者基于联合国贸易数据库中2001-2015年中国和印度农产品贸易数据,采用SITCRev.3分类标准,利用定量和定性分析的方法,综合分析了中印农产品贸易的竞争性和互补性。论文在综述贸易理论和梳理国内外文献的基础上分析了中印农产品贸易总量和产品特征关系,初步得出中印在农产品贸易领域具有互补性的结论。然后利用SITCRev.3下的二分位数据计算了中印农产品贸易的显性比较优势指数(RCA)、贸易结合度指数(TII)、贸易竞争力指数(TC)、产业内贸易指数(IIT)、农产品贸易互补性指数(TCI),定量分析中印农产品贸易关系。研究表明,中印双边农产品贸易以产业间贸易为主,同类农产品更多是以互补性为主,不存在竞争性关系;印度在农产品上具有较强的比较优势,中国在对印度农产品贸易方面处于劣势,竞争力优势偏低。最后,笔者综合上述的分析,结合“一带一路”战略背景以及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建设的推进,侧重于从中国自身的角度出发提出了发展中印农产品贸易的政策建议,主要从政府和企业两个维度,包括加强政治互信,建立中印自贸区,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构建农产品物流体系,运用电子商务营销,扩大农产品贸易的种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