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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中心是评价沪深两市的投资环境,进而提出进一步完善投资环境的措施和建议.投资是一种资本运作形成的社会经济活动,其必然受投资活动本身所处的环境条件的影响.投资环境就是围绕投资主体存在和变化发展的,并足以影响或制约投资活动及其结果的一切外部条件的总和.对此,论文在设计中国城市投资环境指标时,不仅剔除了由中央政府决定的投资环境因素,而且借鉴了国内外投资环境的指标选择标准,充分考虑到中国城市政府对其投资环境的影响作用,以及跨国公司对华投资业务链条的延伸对沪深投资环境提出的新要求,所设计的城市投资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包括了客观统计指标与主观评价指标两个体系.客观统计指标体系分为总量、质量和流量三个一级指标,以总量指标和流量指标为基础,以质量指标为主,共28个二级指标.主观评价指标体系主要从投资方的角度评价当地是否具有良好的政策环境来保护及促进外来企业投资.论文把城市投资者主观评价指标体系划分为政策环境、法制环境、经营环境、政府效率和人文环境五个一级指标,共59个二级指标.从沪深综合主观评价指标体系的对比分析可知,沪深整体投资环境都只达到一般偏上的水平,深圳的投资环境稍强于上海,但差距不大.沪深都面临着提高政府效率、提升经济实力、降低经营成本、解决行业垄断等一系列急切需要解决的投资环境问题.此外,深圳投资环境中的社会治安工作问题和上海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格外受到投资者的关注.为了进一步优化沪深两市的投资环境,做为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龙头城市的上海和深圳市,首先需要通过推进区域经济合作,进一步提升自身的综合经济实力,以增强对周边地区的辐射力.与此同时,沪深还需要解决投资者的国民待遇问题,允许各类投资人公平进入各个投资市场,并需要出台实质性措施,努力降低城市的经营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