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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会计信息在整个社会的经济活动中显现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伴随着企业舞弊问题的日益严重和资本市场中会计法律责任问题的日益突出,由会计信息所引发的民事诉讼也此起彼伏,这一切都加速了会计领域和法律领域的融合,也催生出一个结合会计学、法学、审计学等数个学科领域的交叉学科——法务会计。会计理论界和实务界对该学科理论与实践的探索已逐步展开。本文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以论法务会计在我国的存在与发展为题,对我国法务会计的相关问题进行理论探讨,期望对我国法务会计的存在和发展作出一点贡献。
如何借鉴国际法务会计的发展,如何建立和发展我国的法务会计学科及法务会计职业,成为一个值得我们研究的重要课题。本文试从法务会计的产生背景、定义、与司法会计及其他会计学科的区别、工作任务、人员素质要求等说起,结合我国会计环境、法律环境、经济体制以及公司的内控制度等的实际特点,对在我国发展法务会计的必要性进行分析,并分析总结我国法务会计发展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尝试着给出发展建议。
本文共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介绍本文的研究背景及本文的研究意义及结构;第二部分对法务会计的定义、与司法会计及其他会计学科的区别、工作任务、人员素质要求等基本概念进行了介绍;第三部分对法务会计在我国存在的必要性进行分析,并结合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执行FCPA的案例,对在我国发展法务会计的必要性及法务会计在FCPA案件中的作用进行探讨:第四部分,结合大庆联谊案件,对法务会计人员在经济案件中的主要服务、在各诉讼阶段的主要作用等进行分析,得出通过发展法务会计可以延长事实审理者的判断,使事实的认定始终能在理性的层面上进行的结论。第六部分是对全文的总结,总结了本论文的主要工作、创新点及存在的不足,并对以后法务会计的研究进行了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