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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国宪法》作为一部从战后废墟和失败阴影中制定出来的宪法,尽管背负“民主宪法”的光环,却非自我衷心的表达,而是基于美国政治压力和管制之被动接受,其骨子里的传统军国主义思想一直未能清除反而有些势头反弹。在这样的背景下,《日本国宪法》无论是在宪法意义领域还是政治外交领域,都有着其不可忽视的地位和影响,尤其是日本自二战之后的五六十年修宪运动,更是有着深远的意图和作用,以宪法学的法权角度研究日本修宪运动正是要在厘清日本宪法的历史背景和现实基础之上,进一步明确其发展趋势。本文第一部分主要分析了日本国宪法的产生背景、意义和修改历程。《日本国和平宪法》的制定对日本国内产生重大的意义,作为一部和平宪法,其最大的特色便是对战后和平的渴望和对战争的厌恶,故而确立的和平宪法的地位和影响,其次是在反对特权、保护民权方面确立的民主精神,为日本战后的民主政治建设奠定了制度性基础。然而在宪法制定过后至今,《日本国宪法》的修改成了挥之不去的阴霾,本文将重点分析日本修宪运动的四个阶段。本文第二部分主要探究日本修宪的原因与背景。日本历史上反复多次的修宪运动,虽发生的背景各有所异,但是其中仍具有共同的脉络和诱因,在某种程度上讲,多次修宪均并非偶然的一时的兴起,而是日本国内保守势力在国内外背景共同作用下抬头的表现,是内外因多种因素复杂交叉的产物,在内因上有该宪法和日本保守势力的自身原因,在外因上则又有国际环境与国外势力的因素。本文第三部分针对日本修宪中所涉及的自卫权和修宪程序问题进行法理上的分析。就自卫权而言,现有的《日本国宪法》已经足以规范自卫权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而要将自卫权加以扩张为集体自卫权,将自卫队变成国防军的话,就目前的宪法来看不具备合宪性,职是之故,现有宪法的修改正是在此目的主导来实现自卫权的扩张。在程序上,根据《日本国宪法》第96条第1项规定,日本宪法采用由国会提议并经国民投票通过才被国民认可这种形式作为宪法修改的程序,即宪法修改的提议权由国会行使,而且要由参议院和众议院各议院总议员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才能进行提议,然后将提议的修正案交予国民,经国民投票半数以上通过才可。本文第四部分主要探讨日本修宪的未来趋势和影响。日本今后修宪的内容上的趋势是变动和平宪法对日本天皇制的规定,并且修改第九条,承认军队和自卫权的地位和合法性。从日本修宪的现实发展来看,其在今后对于第九条的突破在一定程度上基本已经成为定局,其朝野态势和国际局势都在不断地推动其向这一目标迈进,日本强烈希望摆脱非军事化和自卫权限制的意图也越来越强,其希望成为政治大国和普通国家,而不是被和平宪法束缚的特殊国家。日本发展军事力量已经实质化,其继续发展军事力量并修改宪法条文只是时间问题,已经难以避免。在影响上,东亚诸国对日本的强大,尤其是对修宪的强烈关注,密切注视其一举一动,日本的每一个动作都会引来亚洲邻国的争议和讨论。日本修宪对周边局势产生了复杂影响,这种影响既离不开东亚的特殊复杂局势,更取决于日本对待历史和战争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