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农地整理项目经过十几年的实践,在保护耕地资源,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优化农用地结构,保障粮食和生态安全,惠民利民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农地整理项目发展至今,暴露出来的问题也越来越多,特别是因为项目后期管护滞后甚至缺失而导致的道路破损、沟渠堵塞、泵房电机被盗、防护林带被毁等现象比比皆是。通过调查发现,后期管护主体不明、管护制度不完善、管护资金短缺是制约着农地整理项目后期管护效果发挥的“三座大山”,其中管护资金短缺更是关键所在。然而,目前学术界有关农地整理项目后期管护资金的研究鲜有报道。本文从农地整理项目后期管护的内容与措施入手,系统分析了管护资金的需求,构建了农地整理项目后期管护费用预算编制方法。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农地整理项目后期管护资金的供给渠道及其具体方案。通过实地调查分析本文最终得出了以下研究结论:(1)农地整理项目工程设施后期管护内容包括工程设施管护、项目运行过程中的纠纷和矛盾调处两个部分。管护成本包括工程施工费(包括直接工程费、措施费)、设备购置费、其他费用(包括意见征询费、管护宣传费、工程设施日常养护与巡检费用)和不可预见费;工程设施使用中的损坏比例和损坏程度决定了工程施工费的大小,而损坏比例与损坏程度与投入使用年限成正比,与施工质量成反比;后期管护中其他费用与管护措施单价、发生频次、管护村组数目成正比。(2)由于农地整理项目后期管护缺失,研究区域农地整理项目工程设施损坏情况远远超出工程设施的自然折旧。在无管护组织的情况下,研究区域农地整理项目工程设施投入使用后开始两年的管护总费用约占项目建设投资的3.02%;后期管护费用中,工程施工费、设备购置费、其他费用和不可预见费所占比例依次为67.54%、10.02%、19.53%和2.91%。随着农地整理项目后期管护工作的完善,工程设施损坏情况将得到缓解,后期管护费用中的工程施工费将会下降,后期管护费用仍有下降的空间。(3)农地整理项目后期管护模式较多,其中农业专业协会这种新型管护模式较村委会集体管护模式和个人管护模式更能实现管护服务的有效供给,提高管护效率在这种管护模式下,农业协会通过会员制和优先使用权等制度安排,可以有效实现受益农户自筹资金,同时政府提供一定补贴,此时后期管护服务供给量更接近于社会效益最大化下的供给量,供给效率最高,农地整理项目后期管护资金的供给主体由政府、协会组织和农户构成。(4)通过ELES模型,按照后期管护支付能力的差异将研究区域农户划分为三类:其一,年人均纯收入在2053元以下的农户,对农地整理项目后期管护无支付能力,所占比例为11.11%;其二,年人均纯收入在2053~4410元之间的农户,对农地整理项目后期管护有一定的支付能力,但能力有限,所占比例为15.21%;其三,年人均纯收入在4410元以上的农户,对农地整理项目后期管护有支付能力,所占比例为73.68%。通过条件价值评估法,测算了农户对农地整理项目后期管护的支付意愿额度,不同支付方式加权得到研究区域每年每户农民对农地整理项目后期管护的支付意愿额度为201.61元,经验证此支付额度在农民支付能力范围内。(5)农地整理项目后期管护资金,应由农户、政府和农业专业协会共同承担,形成多元化的供给机制。农户的出资责任范围为:自然损毁的田埂、农渠、农沟、涵管、农门等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生产路;坡面防护(截水沟、排洪沟)、农田防风林等防护工程设施。政府的出资责任范围为:大型水源工程设施,跨行政村的大型输水工程设施,较大的渠系建筑物,田间道,岸坡防护、沟道治理(谷坊、拦沙坝等)等防护工程设施,以及后期管护中的设备购置费、措施费和不可预见费。农业专业协会(管护组织)的出资责任范围为:后期管护中意见征询费、管护宣传费、工程设施日常养护与巡检费用以及管护人员工资支出等费用。按上述管护责任范围计算,得到农地整理项目后期管护中农户、政府、农业专业协会的出资比例分别为35.06%、45.40%、1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