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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试图从学校功能的角度探讨现代学校制度建设问题。本文认为,我国当下社会深刻转型时期有关学校制度调整的缓慢和制度建设的相对滞后是造成现行学校出现某些功能偏离的主要原因。因此,改革现行学校制度中的某些不合理因素,创建现代学校制度,是保障学校功能正常发挥、促进学校健康发展、重构学校精神的有效途径;重视学校功能在现代学校制度建设过程中的应有地位和作用,重视学校的特性和发展规律,是构建行之有效的现代学校制度的基本前提。
本文认为,教育人、培养人并以此实现学校发展人与发展社会的目的是学校的基本功能,也是学校精神的基本体现。在现代社会,全球化、信息化、学习化的时代特征对现代学校“教人育人”的基本功能提出了新的要求和内涵界定,要求现代学校既要注重“国际人”的培养,更要注重“民族人”的培养,既要培养“信息人”,又要培养“学习人”,在现代学校中确立民主思想和人文精神,并开展国际理解教育、和平与发展教育、环境保护教育,从而使所培养的人不仅具有扎实的基础知识和较强的社会发展能力,而且具有开阔的国际视野和良好的合作精神,热情、关爱,尊重人、理解人,并富于创造力和学习力。本文认为,现代学校制度应具有“现代性”、“学校性”和“制度性”三大特征。“现代性”是指现代学校制度应体现现代社会的精神,必须是科学的、民主的、人文的、公正的,而且是普遍适用的。“学校性”是指现代学校制度应当追求并保障学校基本功能的正常发挥,应当体现学校的基本精神,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应当以教育人、培养人为最高旨归,任何规则和政策的制定和出台都应当有利于人的培养与发展,有利于学校功能的发挥和实现。“制度性”是指现代学校制度要具有任何制度所必须具备的内在规定性,即制度的有效性和可行性。对现代学校制度的这种界定,有利于现代学校制度的设计和实践,有利于现代学校制度对现代学校良性发展的促动和推进,有利于现代学校制度功能的实现。
本文认为,在现代学校制度建设过程中,制度设计和制度安排固然重要,但是,现代学校制度的有效实施和良性运行更具有现实意义和建设意义。一项制度安排无论其理念多么先进、其设计多么合理,如果不能付诸实施或者实施后不能良好地运行,其功效必然大打折扣。因此,加强现代学校制度实施和运行机制的研究,加大现代学校制度的实施和运行力度,建设有利于现代学校制度实施和运行的有效环境,应当成为当下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研究和探索的重要内容和有机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