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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重整中存在多方利益主体,重整过程是一个充满矛盾和斗争的过程。重整制度的建立的价值目标是实现债务人的复兴,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而为了实现这种价值目标,就必须提供法律供给,以满足重整过程中的法律需求。对重整程序中多方参与主体间利益冲突,进行协调与整合是重整程序作为一种法律机制的应有之义。重整制度在制度设计上为各主体间的利益冲突安排一个谈判磋商平台,在此基础上协调利益冲突,实现利益均衡。本文正是以利益均衡为视角,考察了我国破产重整制度在立法和司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且在横向借鉴西方主要发达国家重整制度中的利益均衡经验。在此基础上,最终对我国破产重整法律制度的完善,提出了自己的建议。文章共分为6章,其中第1章是绪论,第6章是结论。第2章论述了利益均衡与重整制度的内涵,为下文的展开提供理论支持。第3章在对揭示了破产重整中多层次的利益冲突,并通过实证分析论述了在重整程序中坚持利益均衡的必要性,最后考察了我国重整实施现状,并分析了影响重整制度实施主要因素。第4章主要是横向考察了美、英、德三国的破产重整制度。第5章探寻了破产重整中利益均衡的实现机制,论述了利益冲突的处理原则,并对如何通过立法实现利益均衡提出了建议,还阐述了法院和管理人对利益均衡实现的重要保障作用,最后揭示了信息披露机制和法律实施环境的完善对于重整中利益均衡实现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