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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沙河二坝湿地地处苏皖交界处,作为江苏省徐州市丰县县域内重要的河流湿地兼具跨县域、跨省域的特点,在蓄水排洪、提供城市饮用水资源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近年来,为了进一步提高二坝湿地的蓄水能力,根据规划建设的要求将大沙河河床水位抬升,土地利用结构发生改变。在这一背景下,为了恢复和维持二坝湿地生态功能,本文旨在通过尝试构建大沙河二坝湿地保护的生态补偿机制,为推进大沙河湿地资源的有偿利用提供参考依据,推进生态效益的可持续稳定增长。本文在前人相关研究的基础上,选取规划前后不同时期的遥感影像作为数据源,运用ArcGIS、ENVI等软件获得2013年、2015年二坝湿地土地利用类型、面积、植被等相关信息的时空变化数据;采用条件价值法,将统计结果运用SPSS软件和Logistic回归模型进行分析,获取居民为保护二坝湿地的支付意愿等相关信息;采用直接市场法、影子工程法等方法对二坝湿地使用价值进行评估;通过文献研究与调查分析,进一步对研究区生态补偿主客体确定、生态补偿方式、生态补偿年限等方面做了研究,研究发现:(1)由于人类活动的影响,林地、建设用地、水域和滩涂面积增多,耕地、园地、未利用地面积减少,湿地土地利用程度向集约化方向发展;(2)根据意愿调查法得出居民对于保护二坝湿地的意愿支付价格为214.14元/a,占其年收入1%左右,支付意愿受受教育水平、对湿地了解情况的影响较为严重。居民的支付意愿与居民所在地无关,但支付能力与居民所在地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呈正相关关系,现阶段居民较能接受的支付方式是捐款等支付弹性较大的方式;(3)二坝湿地的使用价值约为9617.1万元/a,其中环境调节价值占总价值的61.39%,物质生产功能占总价值的35.88%,应当开展生态旅游、生态农业等项目进一步开发二坝湿地的社会服务功能;(4)在政府为主导的生态补偿模式下,应逐步放开生态补偿市场参与制度,并采用生态标志、生态彩票、生态基金、捐款等方式进一步拓宽生态补偿资金来源;政府补偿二坝湿地的补偿标准上限值为9617.1万元/a,给予受损农户每人约为214.14元/a;在补偿方式的选择上,应以经济补偿和实物补偿优先,智力补偿贯穿全局的综合性补偿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