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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是现代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一个核心特征,是一切向市场经济与民主政治过渡的国家必须尽快解决的重大的现实课题。在今日的中国,迈向市场经济已成为不可逆转的大趋势,实行法治也成为不可避免的选择。随着“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治国基本方略载入我国宪法,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已成为普遍的共识。法治的实现机制的研究,是法理学的一个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的重要课题,也是法治理想转化为现实的客观需要。 本文分三章论述了社会主义法治的实现机制。第一章首先进行概念分析。从法治概念的历史发展,主要是西方法治理论的演变轨迹中,确定法治的一般概念;进而借鉴资产阶级法治的结构、内容,结合我国法学界关于法治理论的研究,总结出依法治国及其实现机制的定义。本部分旨在为后文奠定一个比较科学的概念前提。 第二章是本文的中心内容。社会主义法治的实现机制中,包括了法治本身的因素和社会的因素,因此,社会主义法治运动的法律机制和社会机制的共同作用构成了社会主义法治的实现机制。法律机制通过立法机制、执法机制、守法机制、司法机制和法律监督机制这一运行过程来体现法治的实现,社会机制则主要从经济、政治、文化等三类因素对法治的实现发生作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实现机制的目标与结果是在全社会建立良好的法律秩序。 第三章主要进行法治实现的障碍和相应对策分析。宏观地从法律机制和社会机制分析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实现机制的障碍,相应地提出三点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