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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在论”是哲学家常常使用的一个术语,围绕着这一术语所形成的“实在论问题”是长期以来哲学上所集中讨论的一个论题。在达米特看来,要解决实在论,就有必要对实在论论题给出科学的表述。他致力于这种形而上学的描述并给出了这种形而上学描述的逻辑基础。
达米特着重论证了一种反实在论的哲学观点,他对反实在论的表述着重是从真值和意义上进行的。在他看来,反实在论的意义观点主张通过诉诸于和语言使用者使用这些语句而显示的能力相关的条件来解释陈述的意义。达米特的反实在论观点,具有自己独立的逻辑基础。这种逻辑不是古典的二值原则——即坚持每一陈述都确定为真或为假——这是实在论的逻辑基础,而是一种拒绝二值原则的直觉主义逻辑。由于我们思想世界的复杂性,古典二值逻辑的简单性就不能成为反映我们复杂思想世界的逻辑基础。而直觉主义逻辑在对陈述的意义值以及意义的阐明上具有更普遍的适应性,因为它把陈述的真值看成是一种证实它或者推翻它的证据的情形。
达米特在语言哲学框架下对反实在论论题及其逻辑基础的研究具有特定的示范性,这不但丰富了当代实在论论题上争论的层次与方式,而且还推动了逻辑学的发展,奠定了他在当代哲学上的重要地位。
本文包括三个部分:第一章阐述了达米特反实在论观点的提出。包括两部分,分别为传统的直觉主义和二值原则的困境。第二章阐述了达米特反实在论的逻辑观点,着重论述了他在真值和意义阐述上使用的直觉主义逻辑原则。第三章阐述了达米特反实在论逻辑观的意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