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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在2007年颁布的《反垄断法》中确立了宽恕制度。但是,该法条的规定过于概括,相关的实施规则、实施程序等规定也略显单薄。本文在讨论宽恕制度基本理论的基础上,介绍并比较了美国、欧盟、日本的宽恕制度实施情况,并通过对我国宽恕制度的现状的介绍,总结了我国宽恕制度在实施中存在的申请程序不完善、关于责任的规定过于宽泛,以及执法机构比较分散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本文认为应当扩大宽恕制度的适用主体,以确保行业协会以及个人也能适用宽恕制度;在诸多细节方面完善宽恕制度的申请程序;完善和宽恕制度相关的刑事以及民事责任;实行执法机构的专门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