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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的地理位置特殊,颱風、洪水與地震等自然災害發生頻繁,自1999年9.21集集大地震以來就發生過4次大的自然災害,其中3次為颱風,死傷人數共計14609人,經濟損失至少5010億元新臺幣,財產保險賠償約418.81億元。以往災害損失大都由政府財政支援救助,財政負擔沉重。近年來發達國家結合傳統保險市場與資本市場成功地分散巨災風險;臺灣也已於2002年開始試行住宅地震保險共保組織,發行地震債券;但所面臨的問題多,於是選此課題進行研究,意義重大。本文研究的思路是:首先闡明研究背景、動機、目的與內容範圍;再進行相關文獻資料的檢索和綜合述評,同時整合自然災害風險管理和保險機制的理論基礎;在理論基礎指導下,再論述臺灣與全世界自然災害風險管理和風險理財的組織、制度和方法實務;比較分析世界主要國家自然災害風險管理與保險的運作經驗;在此基礎上,繼而探討臺灣自然災害風險管理與保險機制的未來規劃;最後,做出本研究的結論、創新點與展望。因此,相應地全文共分為七章:緒論;相關文獻述評與理論基礎;自然災害風險管理實務及其發展趨勢:世界各國自然災害保險的運作與比較;臺灣自然災害風險管理現狀分析:臺灣自然災害保險機制的研究與設計;結論、創新點與展望。本研究在以下三個方面有所創新:第一,自然災害風險管理和風險理財,要從以往的一元視角改變為多元化視角去研究,尤其要注重風險溝通;臺灣應建立整合性自然災害風險管理機構和統一的救災體系,以免分割、分散管理的低效能。第二,分析指出了巨災債券的類型及亘災債券和選擇權的優缺點以及當前臺灣自然災害風險證券化存在的問題,認為當前臺灣較適於應用巨災債券。第三,分析指出了臺灣當前自然災害保險所面臨的六大問题,分析了現有住宅地震保險共保及風險承擔機制,建議加快研究和運用第三層次—國際資本市場以實現有效的風險承擔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