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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各国经济之间的联系越来越紧密,各国银行也纷纷在全球范围加紧布局。中国银行业开放于20世纪80年代初期,经历了一个从封闭到逐步开放,再到按WTO要求开放的较长过程。特别是自2006年12月11日起,我国取消外资银行在中国境内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地域和客户对象限制,在承诺和审慎监管的框架下,对外资银行实行国民待遇。在中国金融业的开放过程中,中国政府始终履行逐步放开国内银行市场的承诺,所以在华外资银行得到了迅速扩张。经历了近二十年的摸索期,外资银行对中国市场也已经有了较深刻的认识,逐渐形成了清晰完整的经营战略,其在华的组织形式也有了更多的选择,由开始的代表处、分行拓展到目前的法人银行等。在这样的背景下本文着重研究了影响外资银行在华组织形式选择的因素,本文组织形式的选择主要是指代表处、分行和法人银行三者之间的选择。本文首先从实证角度分析了哪些因素影响了在华外资银行对代表处和分行的选择。实证结果发现,从宏观整体上来说,在华外资银行设立代表处主要是受我国吸收的外商直接投资总额、进出口总额等影响,同时也受我国2001年加入WTO这一政策因素影响。而外资银行在华设立分行则主要是与中国的吸收的外商直接投资、进出口总额和国内的存贷利差存在着正相关关系。本文又进一步从来源国层面进行了分析,发现各国银行在华设立代表处或分行与中国和母国之间的外商直接投资,两国进出口总额,两国间距离,母国的人均国民收入等有很大关系。其中母国对华的直接投资、两国间的进出口总额、来源国的人均国民收入和两国间的距离是影响其设立代表处的重要因素;而来源国对华的直接投资和进出口则是影响其设立分行的最主要因素。这些实证研究也都再一次证明了以往学者所得出的结果—外资银行跟随客户进入东道国的。但是对不同组织形式具有不同程度的影响。其次,本文还对外资银行在华组织形式选择的最新动态——是否将在华分行转制成法人银行的选择,从来源国与进入时机、母行经营战略、区位因素、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等各方面进行了分析。本文主要就是针对影响在华外资银行组织形式选择的各因素进行了深入分析。希望借着本人的研究能够引起各相关学者进一步深入的研究,同时希望能够为利益相关者提供一些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