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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社区在社会管理中的地位正在不断增强。在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加强社区建设、深化社区自治组织的改革、全面推进社区自治显得尤为重要。本文以长沙市为例,通过对其所辖的岳麓区、开福区、芙蓉区等省、市级社区建设实验区的调查研究,总结了长沙市在社区自治组织建设过程中取得的巨大成就:其一是强化了社区内动机制,激发活力推进社区民主自治;其二是创新了政府推动机制,强势促进社区民主自治。与此同时,也找出了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社区居民参与率不高;社区组织不健全;社区组织存在潜行政化倾向;社区组织运行机制不完善等。归结其原因是:法律滞后、体制障碍、社区意识欠缺、认识混乱等。针对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健全和完善我国城市社区自治组织的体系与机制,必须坚持正确的建设原则:一是坚持以人为本;二是坚持党的领导;三是有效整合社区资源;四是突出居民自治主体性;五是社区自治责、权、利配套;六是依法自治。同时认为,健全和完善我国城市社区组织建设要完善四大体系:即社区成员代表会、社区议事会与社区管理委会、各种服务社区自治的非政府组织、“四位一体”联席会议等。构建社区自治组织有效运行的工作机制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推动社区自治的协调机制;二是培育社区资源的获得与整合机制;三是完善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的便利机制:四是建立社区自治组织的创新机制;五是强化社区意识的培养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