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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部报告在我国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我国学者对分部报告的研究大多集中在分部报告准则的制定和完善方面。然而,随着《企业会计准则第35号--分部报告》的颁布,笔者认为应该将研究重点转移到分部报告信息的披露和使用上。
本文在回顾了国内外有关分部报告文献的基础上,阐述了分部报告的作用及其在我国的意义,紧接着介绍了国内外分部报告信息披露的监管。然后,笔者通过手工采集上市公司分部报告信息的最新数据,从信息供给角度深入分析了我国上市公司分部报告信息的披露状况,从信息使用角度研究了分部报告信息的预测能力。
在我国上市公司分部报告信息披露状况的统计中,通过2004年-2005年沪深300指数成份股公司中275家样本公司的数据对比分析,笔者发现2005年分部报告信息披露的总体状况比2004年好。主要获得以下四个方面的统计结果:目前我国上市公司主要是按照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分部报告信息,而对财政部的有关规定执行不到位;在分部报告信息披露的形式上,有过半的企业区分主次报告形式进行披露,但地区分部除了单独披露外从来没有作为主要报告形式;在分部项目的披露,绝大部分样本公司都披露了分部的收入和成本,但却很少有公司披露分部的期间费用、资产、负债;另外,连续两年披露的分部数量并没有显著差异。
在分部报告信息的预测能力的研究中,笔者对上述样本进行进一步筛选,分别使用以合并信息为基础的模型和以分部报告信息为基础的模型,先是利用2003年-2004年的数据分别预测2004年-2005年的收入和利润,对两类模型下的绝对值误差均值进行配对的t检验,检验结果表明:在收入和利润预测中,分部报告信息均比合并信息具有更准确的预测能力。随后,笔者又发现2003年的数据与其它年份相比有异常变动,所以剔除了2003年数据的影响后,又进行了配对的t检验,结果表明:在收入预测中,分部报告信息比合并信息具有更准确的预测能力;在利润预测中,分部报告信息与合并信息的预测能力并无差异。笔者认为应该相信剔除了2003年数据后的检验结果。
最后,笔者在总结研究结果的基础上对分部报告信息的提供者和使用者提出相应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