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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工业、农业和城市化的不断发展,水体重金属污染日趋严重,使得水产品出现重金属超标的现象,给人体健康构成潜在危害。如何修复受损的养殖水体环境,降低水产品中重金属含量,保证人们“舌尖上的安全”成为关注的焦点。基于上述原因,本研究根据湘江湘阴段重金属含量,在配制重金属(Cu、Zn、Cd和Pb)含量超标的沉积物的条件下进行常规鱼类鲢鱼(Hypophthalmichthys molitrix)、草鱼(Ctenopharyngodon idellus)、青鱼(Mylopharyngodon piceus)和鲫鱼(Carassius auratus)的养殖,探究重金属在养殖水体和水产品中的迁移转化,采用生物-物理化学的复合生态方法(淡水贝类-生石灰)来探究在降低养殖鱼类体内重金属含量方面的作用。其研究结果如下:与T1(重金属超标底泥)相比较,T2(重金属超标底泥+散养贝类)和T3(重金属超标底泥+吊养贝类)中贝类能够降低水相和悬浮物中的重金属含量,当与生石灰联合作用时效果更好。在重金属污染底泥条件下,水体中的重金属主要存在于悬浮物和沉积物中,在生物和人为的扰动下其含量波动的变化。贝类没有降低沉积物中的重金属的含量,且随着饲料的不断投入,沉积物中重金属的含量显著的升高(P<0.05)。处理方式的不同使得贝类——三角帆蚌(Hyriopsis cumingii)、河蚬(Corbicula fluminea)和环棱螺(Bellamya spp.)体内的重金属含量出现显著性的差异(P<0.05)。无论吊养还是散养,Cu和Cd在三角帆蚌软体部分的含量随着体重的增加而降低。散养的三角帆蚌体内的Zn和Pb的含量随着体重的增加而增加,而吊养的却相反。与T1相比较,放养贝类的T2和T3中同种鱼类之间重金属含量没有显著性的差异(P>0.05)。一个月施用2次生石灰,使得对照组(C,正常底泥)和处理组(T1、T2和T3)中4种鱼类人为的分成三部分:背部肌肉、“残体”(骨骼、鳍条、脑、鳞片、心脏、腹部肌肉和剩余的背部肌肉)和“丢弃物”(肝胰脏、肾脏、鳔、胆囊、肠和鳃)中的重金属含量出现降低,但一个月4次生石灰的施用,情况却与之相反。重金属在底层性鱼类(鲫鱼和青鱼)体内的含量高于水体上层的鱼类(鲢鱼和草鱼),并且在重金属含量超标的沉积物条件下生长的鱼类体内重金属含量(T1、T2和T3)高于未超标条件下的(C)。4种重金属在鱼体内的含量为:Zn>Cu>Cd>Pb,且随着鱼体重的增长其含量呈现下降的趋势。背部肌肉、“残体”和“丢弃物”中重金属含量为:“丢弃物”>“残体”>背部肌肉。在长达120d的养殖过程中,4种鱼类背部肌肉中Pb和Cd均未检出,且背部肌肉、“残体”和“丢弃物”只有“丢弃物”中Pb和Cd含量超过NY 5073-2006和GB 2762-2012的限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