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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中的弹性规范”并非是一种认同度较高的学术术语,因此学术界对于弹性规范的研究并不多见。基于不同的角度,现有文章对刑法中弹性规范的研究也存在着差异。本文在总结其他学者观点的基础上,对刑法中弹性规范进行总结分析,并提出了本文的看法。对于刑法中弹性规范的研究,本文通过第二章到第六章五个部分予以展开。 第二章,本文提出对于刑法中弹性规范的概念。总结不同的学术观点,本文认为弹性规范是一种概然性条款。其内容上针对定罪而言,同时要考虑行为要素和身份要素。 第三章,本文基于自己所提出的概念对刑法中弹性规范进行分类。本文首先提出了学术界对于弹性规范的分类标准,其次提出自己的看法,然后分析弹性规范的不同种类和其特点,最后探讨这样分类的目的。 第四章,本文分析刑法中弹性规范的作用。本文认为弹性规范的存在有五个作用:一是调和明确性与模糊性的关系,二是回应公众对于安全问题的关切,三是增加了刑法的灵活性,四是加强了刑法的稳定性,五是满足了刑法外延扩张的需求。 第五章,本文通过实证分析的方法研究弹性规范存在的问题。通过数据,本文分析了目前我国刑法中弹性规范的现状,基于现状指出了弹性规范存在两个问题:一是其规模过大导致刑事法网不严密,二是补充体系不完善导致自由裁量权过度扩张。 第六章,本文对这些问题提出自己的对策。本文认为,解决问题要从现有体制和可实现的方式入手。基于这两个问题,本文认为应该控制弹性规范的规模,并构想通过建立“刑法典-附属刑法”的二元体系实现罪名的分流,解决补充体系的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