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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讯逼供制度古今中外已经发展了几千年,世界各国都在文明得以发展之后,对刑讯逼供制度加以遏制,这个制度对人类社会的影响深远。刑讯逼供曾是中国古代刑事制度的核心和关键,由于它对于断案具有举足轻重的决定作用,引起了当权者的高度重视,立法者往往在支持刑讯逼供制度的同时,对其进行实质和程序性的规范。我们都知道,刑讯逼供与其他任何制度一样,都是一把“双刃剑”,不可否认,其在定罪量刑上曾经起到过积极的促进作用,但事实上,刑讯逼供是一种新的犯罪,严重威胁着当事人的人身安全和判案的准确性。基于以上考虑,本文首先从刑讯逼供的理论角度,研究目前刑讯逼供制度的发展态势,了解刑讯逼供古往今来的整体特征,然后分析这种事实上的犯罪行为的心态、客观表现和哲学基础等,并试图从犯罪学角度分析其产生的条件。另外,刑讯逼供的实施者是法律的执行者,这一特殊的行为方式和方法与其他犯罪有很大差别,是目前司法界、理论界希望解决的重大问题,这也是本文分析的重点。仅靠分析理论基础不能全面理解刑讯逼供的遏制情况,笔者第二章着重分析了中国古代刑讯逼供制度。中国是一个刑讯制度高度发达的国家,中国古代的刑讯制度相对较完善,该控制体系有力、有效、直接地规范着刑讯逼供的行为,同时也相对进行了遏制。本文从中国古代宋代为例对刑讯逼供制度进行了介绍,希望从中找到相关的立法经验,以为我国当前立法借鉴。本章分为刑讯的条件、刑具、施行情况和刑事责任几个角度进行阐述。宋代在这方面的规定较为详尽,笔者选择该朝代作为例子,重点突出其代表性。关于中国当前刑讯逼供的现状,笔者在第三章叙述。笔者认为,刑讯逼供制度在当前我国的公安检查工作中还大量存在,要有效防治刑讯逼供行为,制定对策时必须充分考虑刑讯逼供的现状、我国刑讯制度的发展及立法情况,从多个方面同时入手,多管齐下,相互协调配合,构建一个良好的审讯综合控制体系,包括技术控制、健全管理、完善立法,以及加强审讯人员的道德和法制教育。本章着重研究我国刑讯逼供在公安、司法领域的状况以及立法和实践等遏制实际,以期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刑讯逼供的形成原因和遏制对策纷繁复杂。笔者在第四章提到,刑讯逼供随着犯罪的发展不断变化和发展着,这些问题对每一位研究者都是一个挑战。笔者试图在刑讯逼供形成原因上作粗浅探讨,但受限于学识疏浅,在分析研究中一定会有不当之处,敬候专家指教。希望本文能对刑法学界研究刑讯逼供遏制问题起到一定的作用,对司法实践中处理这类行为有一定的参考价值,果能如此,我就十分欣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