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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诸多研究表明,预算软约束是新兴和转型经济体制度环境的典型特征之一,它的存在会扭曲企业的微观行为。中国的资本市场是“新兴加转轨”的市场,它恰好为研究预算软约束下公司投融资行为提供了一个难得的机会:在银行债务是我国上市公司资本投资主要资金来源、银行贷款决策和企业投资决策都可能受到政府行为影响这一背景下,银行作为债权人的监督职能还能否得到发挥,并通过债务的治理作用抑制上市公司的过度投资行为呢?为此,本文采用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探讨了预算软约束下我国制造业上市公司银行债务对公司资本投资的影响。在理论研究部分,以委托代理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为基础,分析了负债融资影响公司资本投资的作用机理;并进一步结合预算软约束理论和我国相关制度背景,分析了预算软约束对公司负债和投资之间关系的影响;在实证研究部分,针对负债对资本投资影响的“两面性”,在区分公司成长性的基础上,分组检验我国上市公司银行债务对其资本投资的影响,并分析了背后不同的影响机制;同时引入不同产权控制人虚拟变量,以考察不同预算软约束预期下银行债务治理程度的不同。结果表明,总体上我国上市公司银行债务对资本投资起到一定治理作用;但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因具有更强的预算软约束预期,因而相对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而言其银行债务对投资扩张的抑制作用较弱;而相对于中央政府控制的国有上市公司,地方政府控制的国有上市公司银行债务对投资扩张的抑制作用更弱。最后,针对研究结果提出了以下政策建议:政府适度减轻对金融领域的干预;强化银行改革,鼓励多元化竞争;硬化企业预算约束,提高国企改革成效;发展债券市场,拓宽负债融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