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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因人的聚合而形成,其存在和发展的意义就是为了提供人类生活和发展的空间,为了满足人们物质和精神需求。进入新世纪以来,城市化进程在“以物为本”理念指导下,政府履行职能时出现“错位”、“越位”和“缺位”的偏差,忽视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复杂性与多样性,城市环境、资源保护欠缺、基础设施等基本的社会要素配置薄弱、公共服务不到位,出现社会发展与经济快速发展的不协调,“城市病”透支居民生活质量,城市在其本意上渐行渐远。 应注意到,我国城市间的发展水平的差异以及城市在经济、社会、文化基础,地理位置,资源条件,自然环境等方面的不同,会使生活质量各个方面在不同的城市呈现出不同的状态。一个城市生活质量某(些)方面的欠缺不单单会拖拽整体生活质量,还会牵制其他方面的发展,导致事态恶化。反过来,找到城市的短板进而改善,不单是弥补了这一方面的欠缺还会改善其他方面的境况,多角度提升生活质量。本文目的是集中于单个城市昆明,研究其生活质量并对短板因素进行探讨,以期为城市科学发展、合理规划等政策的制定或实施提供参考,以点带面,促进昆明居民生活质量提高。 无论是以往文献涉及的昆明生活质量在全国的水平还是本文构建的城市生活质量客观指标评价体系(包括个人、社会指标,涵盖了收入、消费、居住、交通、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生命健康、人居环境、文化休闲、就业)中具体指标与大连、南京、济南、长沙(人口规模与昆明最相近,且兼顾东、中、西地区差异)进行对比,均发现昆明生活质量整体水平偏低。通过对2005--2009年35个大中城市生活质量客观指标评价体系采用因子分析法量化分析,同样说明了昆明在35个城市中生活质量水平偏低的观点,且发现其短板因素是消费结构;进一步基于面板数据模型对生活质量短板相关因素实证分析,发现收入、消费水平相对较低、CPI相对过高使得昆明居民在消费结构上承载着双重压力;产业结构和物流运输规模方面排名居中并未摆脱消费结构低端的境况。 本文建议1.基于政府职能归位,贯彻落实公共财政理念,提高居民可支配收入:政府二次分配领域中,短期着重扩大对低收入居民的直接支付、长期下提供长效的生活保障机制;初次分配领域重视受教育机会的公平,增强市场竞争力。在政策实施资金保障上,积极推进政府间预算调节机制的运行,提高经济发达地区对欠发达地区的横向转移支付力度,增强欠发达地区的财政服务水平。2.昆明在注重各产业规模总量提升的过程中更要注重结构内的协调和优化整合:促进第一产业链条化、产业化发展,推动产地与市场对接;有效解决公路收费不合理问题,加大对铁路建设的投入,改善物流行业竞争结构;在着力提高居民收入的同时,鼓励发展新兴服务业,提升消费需求。3.以生活质量为导向,秉持公共服务理念,构建政府绩效管理模式,将预算与绩效挂钩,加强审计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