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江西地区灾荒与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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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的江西在经济、文化方面,可以说都有了长足的进步,程民生在《宋朝地域经济》中说,“从神宗朝到徽宗朝,发展的速度有了空间的变化,最快的是京西南路,其次是江南西路”。江西是朝廷粮食和茶叶的重要供应地,同时江两在宋朝的文化也表现出惊人的成绩,唐宋古文运动的代表人物有两个是江西的,欧阳修和曾巩;黄庭坚创立了著名的江西诗派。正是有了物质和精神两方面的发展,江西地区有了政府实行灾荒救济的可能性,也使地方社会力量有财力和自觉性进行救济灾荒。如此,对宋朝江西地区的灾荒救济也就有了研究的价值。本文通过对宋朝江西地区发生灾荒的不精确统计,发现主要的灾害是水、旱两种,这与江西所处的地理位置有莫大的关系,境内河流纵横,地形复杂多样,可谓是水、旱灾荒的宠儿。特别是水灾,在南宋绍熙、庆元年间几乎每年都有。这样,灾荒救济就必不可少。从灾荒救济的主体来论,分为官方救济和民间救济。官方救济指国家动用国家财产所进行的救济行为。民间救济主要指灾害发生地的人们所做出的救济活动。这两部分是文章的重点。在一家统治天下的古代社会,官方救济理所当然应是施救的主要力量,但在笔者对江西地区灾荒救济的研究过程中发现这一定论并非完全属实。在北宋前、中期,官方救济是绝对的领导力量,到了北宋后期,尤其是南宋时期更为明显,官方救济这一绝对主体受到挑战。大量的文献资料记载,江西某地某家在某次救灾中出了多少钱物。到南宋中、后期,更是,“救荒之法,唯有劝分”,“救荒之政莫急于劝分”。劝分(劝谕有力之家无偿或减价出粜米粟以赈济灾民的方式。)已成为救济灾荒的最为重要的措施。民间救济的作用日益显著。这其实是国家行政力量在减弱,而民间社会力量在增强的表现。国家无力对其子民实行救助,自然在其中的统治权会削弱。古话说得好,“有奶便是娘。”民间力量能救济灾民,帮其度过困境。那么民间社会力量就掌握地方话语权,成为地方社会非政府统治力量。实质是地方社会正在发生转变,走向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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