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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二元户籍制度是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建立起来的,其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建立前阶段、确立阶段和松动阶段。二元户籍制度的建立,既是社会主义新中国在诞生之初就“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具体体现,又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体现。在特定的经济制度和特定的历史条件下,二元户籍制度的出现,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二元户籍制度及其附加制度的确立和不断发展,为我国工业的原始积累节省了大量的宝贵时间。一方面,它缩短了我国工业化的进程,避免了由于城市规模的高速发展所引发的各种“城市病”,另一方面户籍制度在维护社会稳定、社会治安等方面也起到了不可磨灭的作用。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计划经济色彩浓重的二元户籍制度的种种弊端逐渐突显出来。首先,它违背了宪法中的平等原则,导致了城乡居民在身份上的不平等,让农业户口居民沦为了“二等公民”,这使得农民工难以实现其选举权;其次,导致了公民在享受受教育权程度上出现诸多差异;另外,户籍管理的混乱还诱发了权力腐败等等。这一系列弊端,与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背道而驰。针对这些弊端,本文分析了二元户籍制度改革存在的各种障碍,并根据改革二元户籍制度的指导思想和需要恪守的原则,提出了二元户籍制度改革的一些设想。我国的二元户籍制度改革应从四个方而入手。首先,让迁徙自由入宪,从而使迁徙自由获得宪法上的保障;其次,在宪法的指导下加快户籍制度的相关立法;第三,在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跟进相关配套改革;最后,考虑建立一个专门的人口管理部门来统一管理我国的人口。只有逐步推进二元户籍制度的改革,完善户籍立法和相关管理体系的建设,才能构建一个自由、平等、和谐、美好的社会主义中国,我们的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才能蒸蒸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