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建设服务型政府是进一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对政府治理模式提出的目标要求。服务型政府是指以公民本位、社会本位的理念为指导,以社会民主秩序框架为前提,遵循法定程序和公民意志,坚持追求公共利益,以及为公民服务的宗旨,承担服务职责,实现服务职能的政府形式。其核心价值观是以人为本,培养行政人员的服务精神,促进社会的全面发展,内涵主要包括服务主体、服务客体、服务目的。建设服务型政府,要求对政府职能进行合理定位,加强政府的政策职能创新,强化政府的行政伦理职能和公共服务职能。在这个过程中,由于公务员角色的两重性,以及公务员行为具有的表率性、时空唯一性和民族性,决定了公务员形象具有强大的社会示范效应,承载着社会公众的意愿表达。因此,建设服务型政府,塑造公务员公仆形象急需公务员提高修养,强化自身的公仆责任意识,增强自身的专业技能。公务员作为公共权力的直接行使者和公共利益的维护者、实现者,代表和服务于人民的根本利益,是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领导核心,也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中坚力量。在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实践中,公务员的个人行为直接构成了整个政府系统的形象。积极向上的公务员形象会带来社会的效仿,进而形成良性循环,促进整个社会环境的优化和政府形象的重塑。而消极的公务员形象则会引导社会风气的不良发展,甚至阻碍社会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影响服务型政府建设的进程。当前存在的以行政权力滥用、政府及公务员公信力降低为特征的不文明行政行为,违背了公仆精神,严重损害了公务员的良好形象。究其原因,主要是法制观念淡薄,思想认识混乱;官本位意识浓厚,价值取向出现偏差;道德素养下滑,公仆精神弱化等。加之现行公务员形象塑造机制,也存在着诸如考录过程科学性和规范性不足,平等意识缺乏、责任意识弱化,服务观念不强、学习意识不强,学用脱节、诚信意识缺乏,人浮于事等缺陷和不足。因此,建设服务型政府,亟待重塑公务员公仆形象。应遵循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连续性与阶段性相结合以及与个人发展规划相符合的原则,通过培养现代行政理念和公仆精神的理念举措,健全法制法规,完善执法责任体系和建立健全公务员财产公示制度和公务员诚信档案的制度举措,优化公务员能力结构的能力建设举措以及坚持走群众路线的途径,塑造积极的公务员公仆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