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经济条件、技术环境的日益发展变化,我国资本市场存在的盈余管理现象越来越受到投资者和经营者的高度重视。而资产减值准备作为上市公司进行盈余管理的主要手段之一,愈来愈成为会计学、经济学广泛研究的课题。最近几年,上市公司利用资产减值准备过度进行盈余管理的现象屡见不鲜,破坏了资本市场的运行环境,乃至对整个社会造成不良影响,所以市场监管部门、信息使用者都对此格外重视。正是出于有效地抑制上市公司利用资产减值准备进行盈余管理的行为、进一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这一初衷,财政部于2006年2月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其中第17条规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这意味着,新准则对那些“偏好”通过大幅度计提减值准备的手段来调节利润的公司而言无非是一个巨大的冲击。本文主要采用规范研究和实证研究相结合的方法,在描述资产减值与盈余管理的相关理论,分析新行资产减值对盈余管理的影响的基础上,通过筛选,把2011年-2013年沪、深两市家电行业的上市公司作为样本公司,对相关的财务数据进行处理,进一步做实证分析。最后,根据实证研究得出的结论,提出对应的政策建议,希望能对盈余管理的研究提供一定的借鉴,进而促使企业更加稳健地计量资产,确认收益,客观真实地反映财务状况、经营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