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县城投公司企业债发行案例分析

来源 :南京师范大学 | 被引量 : 3次 | 上传用户:hiket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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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4日,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地方政府债务问题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新《预算法》实施以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举借的债务依法不属于地方政府的债务,由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自行偿还,地方政府不承担偿还责任。在债券资金的偿还中,地方政府不再作为偿债主体,不将城投公司举借的债务列入财政负债预算表中。但城投公司作为企业债券发行的主体,自设立开始就被作为地方政府的融资平台,公司的经营业务、债券募集资金用途及增信担保措施都与都与地方政府存在密切的关联。本文以中国债券信息网披露的2016年F县城投公司企业债发行文件为样本,运用个案分析、数据统计和归纳总结的研究方法,通过对F县城投公司主体的法人性质、主营业务范围、资产负债情况对城投公司主体偿债能力分析,根据募集资金投向项目的收益测算、建设项目回款及第三方增信担保,论述企业债券发行中,城投公司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比较城投债与地方政府债之间在发行主体、募集资金投向、偿债保障等方面的区别,分析F县城投公司企业债的实质是为地方政府基础设施建设的融资行为,进一步分析在F县城投公司企业债券中,地方政府是否承担城投债的清偿责任。分析在新《预算法》赋予省级政府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权利后,城投公司发行企业债券存在的信用风险和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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