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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决策是行政权力的运行起点,决策失误、决策违法所造成的损失和恶劣影响往往代价沉重,损失巨大。从源头上依法规范行政决策行为,才能有效规范和约束行政决策权,从而促进政府整体行政行为的法治化水平,最终实现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目标。加强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对于推进民主法治建设、提高行政效率、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有着重要意义。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是依法决策的重要保障。党和国家历来重视行政决策工作,党的十八大以及十八届二中全会以来的历次中央全会都对依法决策提出了明确要求。长期以来,江苏省各级政府都十分重视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但是就工作实践而言,还存在着地区发展不平衡、立法位阶与规范刚性不匹配、决策主体认知不一致、决策范围不清晰、合法性审查程序不统一、合法性审查保障不得力等问题,江苏的这些问题具有普遍性、代表性,都将严重影响和制约着我国法治政府建设的进程。因此,如何有效解决合法性审查工作中的具体问题成为各级政府无法回避的重大课题。本文试图借鉴、参考省外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方面相关做法,重点梳理江苏省近年来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现状和做法,提炼和总结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从着力提高领导干部、政府工作人员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意识,法律逻辑思维能力和法治方式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建立重大决策年度目录清单制度,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程序,强化合法性审查的法律效力,追究合法性审查程序责任,构建合法性审查主体多元化参与等方面提出科学合理的意见建议,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