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行政活动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可以说,我们每天的生活都被行政活动影响着。而行政裁量权又广泛存在于行政活动中,占据着关键的位置。“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这么说,行政裁量权是现代公共行政的生命,公正﹑依法解决行政裁量权问题是行政法的中心任务”(1)。行政裁量基准是伴随着行政裁量权产生的,是由行政机关在结合执法经验的基础上制定而成的,会影响到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活动以及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行政裁量权的存在已是事实,而且它是符合现代行政法治理念的,所以一方面要科学合理积极地控制行政裁量权;另一方面要保持行政裁量权它应有的作用,发挥它的优势和价值。行政裁量基准就是在符合“法律基本原则”和“立法目的”的前提下,通过裁量情节的细化技术和效果的格化技术,从而控制行政裁量权,实现“个案的正义”的一项准则。笔者认为,在有关行政裁量基准的一系列问题中,行政裁量基准的制定问题是“核心”问题,所以本文正是以此为研究对象,具体是以如下的结构展开的。第一部分为引言,笔者通过在阅读众多文献资料的基础上,通过分析并且思考,吸收相关方面的经验教训,并且详细介绍国内﹑国外在行政裁量基准方面的重要理论,从而构建起基本的理论框架。第二部分介绍整个行政裁量基准制度的基本理论知识。其实主要分析的是行政裁量基准的概述有关的内容,从而为后面详细介绍行政裁量基准制定这一本文主旨内容做好理论铺垫。第三部分分析行政裁量基准的制定主体和制定权限内容,分为两部分:第一,行政裁量基准有谁来制定更加科学合理,也就是主体和权限的内容;第二,行政裁量基准是由怎样的路径衍生而来的。第四部分分析的是行政裁量基准的制定依据,其实也就是行政裁量基准在制定过程中会考虑到哪些因素,也即就是受哪些因素影响。这部分是本篇论文“中心”内容之一。第五部分详细分析行政裁量基准在制定中所需要使用的控制技术,这一部分也是本篇论文“中心”内容之一,是要重点并且详细介绍的部分。主要分为三部分介绍:第一,情节的细化技术;第二,效果的格化技术;第三,不确定法律概念的解释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