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近十年是民用航业的飞速发展年,飞机数量的飞速发展的同时也给民航运输的安全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安全挑战,尤其是2001年9月11日在美国发生的9.11劫持民用航空器的恐怖事件,给全世界都留下了惨痛的教训。而其他一些同样危害飞行安全的行为如:机上打架行为和机上盗窃行为等更是每天都有发生。机上盗窃行为人曾被中央电视台报道称之为“飞天公司”可见其影响之大。怎么才能避免这些情况的发生呢?制止这种情况就离不开民航安全执法体系。从民航内部来看,民航安全系统是一个一体化多层次的体系,从民航空防安全制度的构架来看,民用机场实行全方位的安全检查,而在全国最大的9个城市也同时成立了反劫机专业队伍,特别是民用航空飞机内部还同时设置了空中警察这一特殊警察岗位来执行空防安全保卫任务。从这些方面都体现了国家对于民航空防安全的重视。但是我国民航空防面临的挑战是多方面的:首先,全球民航一体化的发展更加明显,机上犯罪和其他的非法干扰事件也出现国际化,常态化的发展趋势。民航飞机上的犯罪国际化的趋势给我们的空防安全方面的处置增加了一定的难度。其次,我国在民航执法人员执法过程中的执法手段和其效果离国际上的安全需要还有一定的差距,特别是部门责任不明确和执法责任不完善,在执法过程中呈现出落后性;再次在国家立法层面和政策方面的执法依据还比较落后,还需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的必要。通过对我国民航空防安全执法进行现状考察与规范体系分析的基础上,结合一些发达国家的经验和教训对我国的民用航空防安全管理提出了建议,提出了完善我国民航空防安全执法制度的构想和完善我国民航安全执法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