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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错配安排,是指跨国纳税人利用不同国家之间税制差异,导致的对同一实体或金融工具的税务处理不同,进而引起一笔款项双重扣除或一方扣除而另一方不计收入错配结果的避税行为,企图达到整体的双重不征税的目的,这会造成两国或多国的税基侵蚀。由于混合错配安排的手段具有复杂性和隐蔽性的特点,消除混合错配安排已经成为各国面临的难题。OECD的BEPS行动计划的第二项就是消除混合错配安排的影响,OECD提出了一系列的建议与方法。虽然混合错配安排的避税并非我国反避税中最重要的部分,但是随着我国企业不断地“引进来”和“走出去”,而且我国的金融业也蒸蒸日上,企业利用混合错配安排进行跨国避税的可能性则更大了,所以反混合错配安排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我国在消除混合错配安排方面起步较晚,虽然我国以OECD的BEPS行动计划作指导,但是不能够完全照搬,还应结合我国国情,不断完善我国在消除混合错配安排上的措施。本文首先介绍与混合错配相关的基础理论知识,规范的定义了混合错配的概念和混合错配的三个类型,强调反混合错配安排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对与消除混合错配安排相关的税收理论进行阐述。通过分析我国目前企业利用混合错配安排的情况,整理归纳出目前我国已有的相关的法律和公告,总结出我国现在在消除混合错配安排问题上的不足,主要包括在国内税制方面的不足、征管方面的不足和国际税收合作方面的不足。然后进行案例分析,以国内外经典案例,说明混合错配安排在跨国企业中是如何进行避税的,叙述了税务机关是如何查处案件的过程,最后案件的判决结果是怎样的,说明这种避税手段的影响之大,应当引起关注。为了应对混合错配安排,我们应积极学习先进经验。概述OECD组织提出的混合错配规则及经验,针对混合错配的不同方面,分别总结其他国外优秀经验,得到对我国反混合错配安排的启示。最后本文总结国外经验,结合我国国情,给予我国在消除混合错配安排一定的建议,不断的完善我国的税制,成立专门的反避税调查组并配备高级税务精英,加强国际间的税收合作与交流,尽可能防止利用混合错配进行避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