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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我国贸易发展趋于平缓,面对来自国内外的双重压力,实现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的转变和坚持走高质量发展道路成为了我国社会经济的必然选择。中国在诸多方面位于世界领先地位,但与发达国家出口产品质量间的差距仍然显著,这已是我国出口贸易落后的主要原因,因此越来越多的研究聚焦于产品质量问题上。而产品质量的改善依赖于技术的变化,知识产权政策又与技术变革共同发展,因此本文从知识产权保护视角出发,研究其与出口产品质量间的关系。本文以我国2007-2016年23个制造业行业为研究样本,选取产品单位价值来衡量出口产品质量,以及采用知识产权立法的GP指数与执法力度因子共同构建实际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结果表明:我国制造业在样本期的出口产品质量整体表现出上升趋势,其中劳动密集型行业的转型升级速度较快,资本密集型行业的发展稳步提升,技术密集型行业的质量增速较缓慢;知识产权保护的立法水平较先进,执法水平较薄弱,导致实际水平落后于发达国家,但整体趋势呈逐渐完善状态。理论层面上进行分析,认为知识产权保护可以通过R&D投入渠道、FDI渠道和进口贸易渠道影响出口产品质量。具体而言,知识产权保护通过R&D投入渠道的保护效应、激励效应和配置效应,FDI渠道的竞争效应、人员流动效应,示范模仿效应和产业关联效应,以及进口贸易渠道的生产参与效应、竞争效应和技术示范效应,加快了我国技术知识的积累和转化应用,进而体现为一国出口产品质量的提升。经验层面上,利用固定效应模型、系统GMM估计方法以及分组回归进行检验,结果表明:知识产权保护的加强能够在整体上显著促进我国制造业出口产品质量的改善;知识产权保护可以通过研发渠道、FDI渠道和进口渠道提高出口产品质量,并且作为自主创新的研发渠道发挥的效应要大于技术转移的进口贸易渠道,更大于技术转移的FDI渠道;对于质量更高的,以及研发投入强度、FDI强度和进口贸易强度更大的出口产品,知识产权保护对质量的改善作用更明显;在技术密度较高的行业,自主研发往往能够比技术转移更有力的推动产品质量的改善,在技术密度较低的行业,通过进口贸易更能够形成有效的技术外溢,以提高出口产品质量;研发投入和进口贸易在不同组别中总是发挥着稳健促进出口产品质量的作用,但FDI对不同技术密度的行业产生的影响不一样,其对技术密度较低的行业发挥显著正向效应,对技术密度较高的行业作用不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