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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30多年来,随着城市化、现代化进程不断加快,我国的经济发展取得了世界瞩目的成就。这种粗放式经济的快速发展与我国的财政分权体制是密切相关的,从这个角度来看,财政分权调动了地方政府发展经济的积极性。我国的财政分权体制下是政治集权与经济分权相统一的财政体制,中央政府以GDP作为地方官员的主要考核指标。在政治晋升和财政约束的双重压力下,一方面,地方政府为了获得更多政治晋升机会,不断发展地方经济,甚至将自身财源与中央的转移支付资金用于经济较快增长的项目上。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基于财政资金的短缺,减少环保项目的支出。同时地方政府为了扩大财源,通过降低环保准入门槛、降低排放标准等的方式吸引污染严重企业到本地区进行投资。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扭曲了地方政府的行为,加剧了地方环境污染治理的惰性,因此,本文认为:财政分权度的提高是环境污染治理恶化的一个重要原因。本文首先基于当前的财政分权体制,理论分析了财政分权对环境污染治理影响的作用机制和途径分析,然后采用2000至2013年的省级混合面板数据进行回归分析,以支出分权度指标作为衡量财政分权度的指标,实证分析了我国财政分权与环境污染治理投资之间的关系,得出结论:财政分权与环境污染治理治理之间存在显著的负相关。本文在研究财政分权度与环境污染的关系时,试图加入其它一些相关变量,如政府财政收入、代表工业化水平的第二产业占GDP的比重、代表城镇化水平的城镇化率等,来提高解释变量之间的精确度,但是实证结果发现这些相关变量对环境污染治理投资的影响并不是都很显著。因此在当前的分权体制下要提高我国环境污染治理水平,改善环境质量,就必须先改革我国现有的政治晋升激励机制,改变以GDP为指标的政府官员政绩考核体系,将环境要素考虑进来,引入“绿色GDP”,使地方在追求经济增长的同时考虑环境成本。其次健全现有的的财政收支管理体制,建设环境的公共预算体系,加快政府间横向生态补偿保护机制的建设。最后加强公众的参与监督,充分发挥第三部门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