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推理到论证——法律逻辑的非形式化转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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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逻辑理论研究已成为当今国内外法律研究的热门问题。众所周知,就目前来说法律逻辑方面的研究还存在许多的问题,然而,随着法律论证理论的不断发展进步,传统逻辑已经不能为法律论证提供合理恰当的逻辑基础,因此需要我们寻找新的出路。西方逻辑学界在20世纪后半叶所兴起的非形式逻辑思想对法律逻辑从另一个侧面产生了相当重要的影响,确立了论证理论在逻辑框架内的合法地位。因而,法律逻辑研究面临着新的课题。  本文从法律逻辑研究的现状入手,阐明目前法律逻辑研究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其研究方法的不足之处,从而引出可以改变其症结所在的非形式逻辑。在这一部分主要强调说明了非形式逻辑的核心概念——论证,以及它与推理之间的区别与联系。由于传统法律逻辑框架是建立在传统逻辑基础之上的,其研究对象固然是法律推理而非法律论证。这也就是传统法律逻辑似乎不能为目前法律逻辑研究提供逻辑基础的根源所在,自然法律逻辑的研究重心就由法律推理过转变到法律论证,因此在第三部分对于法律推理与法律论证进行了多方面的研究,从不同的方面阐述了法律论证的先进性。最后揭示了法律逻辑非形式化转向对于逻辑学研究,以及法律逻辑学研究的现实意义。  法律逻辑在我国出现的时间并不长,对其各方面仍存在一定的争论。本文试图通过对与法律逻辑相关的基本问题的研究来阐明自己对法律逻辑这门学科中的一些基本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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