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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胡塞尔现象学中,“动机引发”被看作是精神生活的基本法则。随着超越路还原思想的发展和二元论观念的消解,自然和精神的关系必须在一个新的意义得以理解:自然被理解为相对于精神而存在的,而精神则被理解为绝对的。在超越论现象学的意义上,精神生活是一切意识生活的总标题,动机引发就是在这一切意识生活中都起作用的基本规律。在作为精神生活之底层的事物感知领域,这种基本规律表现为:在动机引发的因为-所以和如果-那么的法则中,感性领域才能构造起来,并在此基础上感性对象才能构造起来。并且,感性对象总是被统觉为在各种不同的状况中可进一步经验之物。这种统觉也是在动感权能不断进一步地现实化中通过“因为-所以”和“如果-那么”的法则而发生的统觉。对感性对象的一系列统觉组成了一个感知过程,通过这个过程,自我的权能性在动机引发的作用下将潜在性带到现实性中。在这个感知过程中,首先是感性地构造起来然后具有了某些意义的感性对象在相似性联想(作为动机引发的一种形式)的基础上被相信、被怀疑、被否定以及被重新确证,如此等等。而感知对象的这些存在样式就是被引发的可能性。总而言之,动机引发在事物感知领域中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而它自身作为基本法则,通过现象学反思而得以明察。
第一章从以下三个方面阐述作为现象学概念的动机引发:一、动机引发的基本含义;二、动机引发问题与超越论现象学的哲学意图之间的关系;三、胡塞尔的动机引发概念与叔本华、布伦塔诺、迈农、普凡德尔等哲学家的相关概念的哲学史关联。这一章的研究表明,不同于其他哲学家,胡塞尔更愿意首先在事物感知领域而不是情感领域或意志领域中来研究动机引发问题,而这表明动机引发问题与超越现象学的基本意图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联。
第二章从以下四个方面考察动机引发与自然因果性的关系:一、自然主义态度下的主体与客体的关系:自然因果性;二、人格主义态度下的主体与客体的关系:动机引发;三、自然主义态度从属于人格主义态度;四、现象学态度是对人格主义态度的彻底化:自然的相对性,精神的绝对性。这一章的研究表明,随着超越论还原的进行,自然因果性与动机引发之间的对置被取消,而动机引发则被理解为绝对精神的基本法则。
第三章考察动机引发与发生现象学的关系。通过对各个时期的相关文本的梳理,这一章的研究表明:事物感知的动机引发问题就是事物感知的发生问题,因而应置于发生现象学的观念下来研究。
第四章首先考察作为现象学概念的联想概念以及相似性概念,并在此基础上从以下三方面考察相似性联想的动机引发问题:一、联想的直观统一性;二、相似性统觉与意义积淀;三、期待与事物统觉。这一章的研究表明,在事物感知中相似性联想的过程就是动机引发的过程。
第五章围绕可能性这个核心概念,从以下四方面来展开胡塞尔的相关思想:一、考察胡塞尔对可能性的定义以及分类,在此基础上指明被引发的可能性的总体特征;二、考察被引发的可能性与视域意向性的关系,并在此基础上区分出三种核与晕的关系;三、从被引发的可能性的角度来考察事物的存在样式,并在此基础上区分出猜测和揣测这对重要概念;四、考察在多个可能性力量之抗争中被引发的可能性作为自我的权能性,并在此基础上指明事物感知的设定特征。
第六章从以下四方面考察动感的动机引发问题:一、从作为事物的被给予性方式的映射概念出发考察胡塞尔现象学中动感概念的产生;二、对动感概念进行一个总体概述;三、考察素朴的感性事物之统一是如何从动感的动机引发中构造起来的,并在此基础上评述立义内容-立义的统觉模式;四、进一步考察感觉材料和时间本身在动感的动机引发中的构造,并在此基础上得出本文的最后结论:在纯粹的感性感知领域中,动感意识就是那个绝对的、构造着一切而自身不被构造的意识,并且,所有无论在何种意义上可以称为被构造者的东西都是这个绝对的、构造着的意识之成就,这种构造的基本法则,就是动感的动机引发。
第一章从以下三个方面阐述作为现象学概念的动机引发:一、动机引发的基本含义;二、动机引发问题与超越论现象学的哲学意图之间的关系;三、胡塞尔的动机引发概念与叔本华、布伦塔诺、迈农、普凡德尔等哲学家的相关概念的哲学史关联。这一章的研究表明,不同于其他哲学家,胡塞尔更愿意首先在事物感知领域而不是情感领域或意志领域中来研究动机引发问题,而这表明动机引发问题与超越现象学的基本意图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联。
第二章从以下四个方面考察动机引发与自然因果性的关系:一、自然主义态度下的主体与客体的关系:自然因果性;二、人格主义态度下的主体与客体的关系:动机引发;三、自然主义态度从属于人格主义态度;四、现象学态度是对人格主义态度的彻底化:自然的相对性,精神的绝对性。这一章的研究表明,随着超越论还原的进行,自然因果性与动机引发之间的对置被取消,而动机引发则被理解为绝对精神的基本法则。
第三章考察动机引发与发生现象学的关系。通过对各个时期的相关文本的梳理,这一章的研究表明:事物感知的动机引发问题就是事物感知的发生问题,因而应置于发生现象学的观念下来研究。
第四章首先考察作为现象学概念的联想概念以及相似性概念,并在此基础上从以下三方面考察相似性联想的动机引发问题:一、联想的直观统一性;二、相似性统觉与意义积淀;三、期待与事物统觉。这一章的研究表明,在事物感知中相似性联想的过程就是动机引发的过程。
第五章围绕可能性这个核心概念,从以下四方面来展开胡塞尔的相关思想:一、考察胡塞尔对可能性的定义以及分类,在此基础上指明被引发的可能性的总体特征;二、考察被引发的可能性与视域意向性的关系,并在此基础上区分出三种核与晕的关系;三、从被引发的可能性的角度来考察事物的存在样式,并在此基础上区分出猜测和揣测这对重要概念;四、考察在多个可能性力量之抗争中被引发的可能性作为自我的权能性,并在此基础上指明事物感知的设定特征。
第六章从以下四方面考察动感的动机引发问题:一、从作为事物的被给予性方式的映射概念出发考察胡塞尔现象学中动感概念的产生;二、对动感概念进行一个总体概述;三、考察素朴的感性事物之统一是如何从动感的动机引发中构造起来的,并在此基础上评述立义内容-立义的统觉模式;四、进一步考察感觉材料和时间本身在动感的动机引发中的构造,并在此基础上得出本文的最后结论:在纯粹的感性感知领域中,动感意识就是那个绝对的、构造着一切而自身不被构造的意识,并且,所有无论在何种意义上可以称为被构造者的东西都是这个绝对的、构造着的意识之成就,这种构造的基本法则,就是动感的动机引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