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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24日,耐克公司领到了一张高达487万元的罚单。原因是一款在中国售价高达1299元的Nike Zoom Hyperdunk2011的篮球鞋,在美国官网的售价只有125美元(约800元人民币)。价格提升的同时品质却在”缩水”:号称是足跟和前掌双气垫的耐克鞋,到了中国消费者手中却变成了单气垫。这是中国工商部门针对跨国公司”双重标准”开出的第一张罚单,从这一风向标事件可以看出:跨国公司在中国的双重标准问题开始受到关注。通过内外价差搞双重标准的不只是耐克,还有汽车品牌、化妆品品牌、咖啡连锁品牌等等。比如,较早进入中国市场的星巴克,用料相同的一杯中杯美式咖啡,在美国仅约合人民币12元,国内却要卖21元,相当于贵了75%。更让人难以忍受的是产品质量上的双重标准,而且双重标准问题只是跨国公司在中国社会责任弱化的表现之一。跨国公司进入中国已有数十年,总体说来在与中国的相互合作、相互融合中取得了互利共赢。尤其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以后,随着中国各项承诺的履行中国市场进一步放开,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进入中国,给中国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利益:财政收入的增加、就业率的提高、城市国际化程度加大等等。但是,融合中的磨合以及合作中的竞争也开始凸显出来。跨国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涉嫌市场垄断、行贿避税、侵犯劳工消费者合法权益、环境破坏,社会各界纷纷关注。跨国公司是否履行社会责任对于广大消费者、企业员工以及整个社会都非常重要。对跨国公司社会责任弱化问题进行研究,目的是分析跨国公司的行为动机及背后的深层次原因。这样不仅可以更清晰地把握跨国公司在中国的社会责任履行现状,还可以为改善部分跨国公司在中国履行社会责任的不良现状提供政策依据,从而促使跨国公司认真履行在中国的社会责任。同时为”走出去”的中国企业提供借鉴,在海外除了实现自身经济利益,还要在东道国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促进东道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为了便于论述的顺利展开,使本文的论点有坚实的理论支撑,论文中介绍了当前与跨国公司社会责任相关的主流理论,即利益相关者理论、社会契约理论和全球企业公民理论。在理论支撑基础上,指出了企业社会责任包括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伦理责任和慈善责任四个方面。对于跨国公司来说,社会责任的内涵将有进一步的扩展。最后从社会责任和竞争力的关系、社会责任和企业经济绩效的关系及中国的市场前景三个角度指出在华跨国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必要性。中国的改革开放这一基本国策已有三十多年历史,为了吸引外资,政府在税收、审批、基础设施等方面提供足够的便利和优惠。尤其是在入世以后,坚持履行承诺,逐步降低关税、开放市场。虽然目前国内出现大量银行储蓄和外汇储蓄,但是中国仍然需要积极吸引利用外资,吸引外资的政策没有改变。近年来,受经济危机的影响,全球经济形势下滑,很多公司都将战略目标瞄向中国,寄希望于中国市场和中国消费者。但是,观察跨国公司近年来在中国的表现,问题层出不穷,在华跨国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与其在母国或其他发达国家的差异显著。首先,非法用工和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问题时有发生。众所周知,许多国际知名品牌都是中国制造,但是他们在利用中国廉价劳动力的同时,也被指责为”血汗工厂”。英国《星期日邮报》称苹果公司的产品是”血汗工厂”生产出来的,其中所提及的代工厂为富士康公司,”她们的月收入仅有27英镑(约合人民币387元),但每天的工作时间长达15个小时。”其次,产品和服务质量频出问题。原本被贴上”高品质”标签的跨国公司,却常被谴责在中国实行”双重标准”。向来以质量求生存、视客户为上帝的跨国企业在中国却降低产品质量和安全标准,损害消费者利益,危害消费者健康,甚至在产品质量问题曝光后百般辩解。2012年4月,一环保组织发布报告称,全球销量最大的茶叶品牌”立顿”在中国销售的红茶、绿茶、茉莉花茶和铁观音袋泡茶中被检出17种农药残留。据报告显示,农药残留量虽然符合中国国标,但其中7种未被欧盟批准使用,1种超过欧盟限制。第三,违规经营问题亦不容忽视。虽然反腐败已是全球共识,但是跨国公司在中国的商业贿赂事件近十年来一直在上升。据公开资料显示,在过去几年中,包括沃尔玛、西门子、雅芳等知名跨国企业均在中国染指商业贿赂。另外跨国公司利用国际投资和国际税制间的差异进行利润转移,侵蚀主权国家税基。在中国,跨国公司主要通过制造亏损假象、转移商品定价、缩减利润和虚报成本等行为逃避纳税义务。从有关部门的调查中可以看出,跨国公司逃避纳税的税项主要是公司所得税和一些流转税(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除此以外,跨国公司还凭借其资金优势、技术优势、品牌优势等在中国形成行业垄断,影响了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以智能手机为例,苹果和三星已经占据了大半壁江山。最后,环境污染问题也十分严峻。跨国公司利用产业转移在华投资设厂多是一些高污染、高消耗、低技术含量的产业,严重破坏了中国环境和生态系统。而且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发达国家常将电子垃圾转移出本国,运送到落后地区和发展中国家,给当地造成严重的污染和破坏。目前数据显示,全球每年产生5亿吨电子垃圾,其中80%运到亚洲,而其中90%进入中国。从利益相关者的角度出发,可以发现跨国公司在母国或者其他发达国家能够认真履行其社会责任,是受到内外各种驱动力的支配。通过分析在中国这些内外驱动力的情况,就能理解跨国公司在中国社会责任弱化的原因。从内部驱动力来看,公司的本质和战略决策直接构成其社会责任实践的导向性驱动。从本质上来说,企业具有资本逐利性,如果没有良好的外在约束,跨国公司必然也会忽视社会责任,以追逐利润为唯一目标。而在中国跨国公司违规成本很低,追逐利润是本性使然。其次,一些在华跨国公司的管理者通常缺乏长远的战略规划,把目光局限于眼前的短期利益,导致了企业社会责任的缺失。从外部驱动力的表现上看,政府从制度规范方面对于跨国公司执行社会责任做出强制性约束与激励;媒体与行业协会从自身专业层面监督跨国公司的行为;而同行业竞争者则为跨国公司在怎样程度上运行社会实践提供参照系作用。三种影响因素共同构成外部驱动力。但是,目前中国的市场环境、法律环境、政策环境和消费者环境都还不成熟。中国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责任标准也比较低;地方政府为了政绩盲目招商引资,忽视监督和调控;中国媒体和行业协会也没有能有效发挥监督和舆论作用;而中国本土企业未能重视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给外国公司造成了负面”示范效应”。而消费市场上,购买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称,跨国公司在供应链上占据主导地位。另外,在华跨国公司弱化自己的社会责任,不能说与国际社会没有具有法律约束力、可执行的社会责任标准无关。为了论证本文的观点——在华跨国公司社会责任弱化,论文选取了在华跨国公司的典型代表——家乐福公司,来进行案例分析。1995年,家乐福成为第一家试水中国的大型外资连锁超市。它将超级市场的经营模式带来中国,同时结合中国国情,实施单店经营,成为中国超级市场领头羊。但是,”单店作战”管理模式在经营中越来越多地显示出负面效应:过于分散的门店管理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劣质产品频频进入商场引发信任危机;供零关系紧张导致市场批评不断。这些弱化的社会责任现象既是家乐福自身战略和管理不善的原因,也与中国市场环境不成熟有关。分析问题不是论文的最终目的,作为逻辑的归属,论文旨在给中国经济发展提供启示。借鉴欧美国家经验,应该快速建立起适合跨国公司在我国履行社会责任的政策法律环境、监督体系和管理体系。中国政府应该发挥好其监督引导作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效约束跨国公司行为规范;社会媒体和第三方组织等也要加强监督,积极宣传社会责任相关理念,从而形成全社会对跨国公司的舆论监督。经济危机以后,跨国公司全球经营正面临着新的挑战,即能否按照全球化发展新趋势规范地进入当地市场,承担全面的社会责任,从而真正融入当地经济实现互利共赢。对于中国企业来说,在实施走出去战略的时候,要想真正获得双赢,应该转变自身理念,切实履行其社会责任,做到”在地思考/全球一致”。本文通过定性分析法、规范分析法以及案例分析法,系统地研究了在华跨国公司社会责任弱化问题,打破了国内对跨国公司的迷信,选题视角比较新颖。其次,从批判性角度分析问题,对跨国公司的社会责任有一个更加全面的认识。为正在海外扩张的”走出去”企业提供借鉴意义。但是由于时间和精力的有限,没有能实证分析或者进行实际调查研究,这将是今后的努力方向。